两宋时代汉奸及傀儡组织

翦伯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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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最好的历史教材

    中国历史上最惨痛最耻辱的一幕,是宋代的历史。“明耻教战”是中国一句有名的格言,所以这一段历史,对于目前正在抗战中的中国人民,是一个最好的教育材料。

    在结束了“五代十国”长期的混乱局面之后,中国曾经建立大宋王朝的统治(960——1279)。但这个统治,不但给中国带来了社会的变动,也带来了民族的屈辱。由于这个政权所执行的一贯的妥协与投降的政策,遂使中国北部的诸游牧民族————契丹、女真、鞑靼————轮流更替在中原建立了辽、金、元的统治,时长400余年。这种统治一直到今日以前572年大明王朝的建立(1368),才结束。

    在五六百年后的今天,中国历史,又几乎重新走上这一类似的阶段。今日中国的政府,紧接着北洋军阀十余年割据混战以及帝国主义势力深入与错杂于中国的混乱局面,这与宋朝紧接着五代十国几乎是相同的。今日中国的政府,在历年来遭受帝国主义的压迫,也与宋朝相似。不过历史决不是循环的,今日的帝国主义,是高度发展了的文化民族,这与宋代的诸游牧民族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今日的中国政府,是具有抵抗外族侵略决心的革命政府,这与宋代官僚的腐败政府,在本质上又是不同的。因此,中国今日的历史,在形式上,虽与宋代历史颇有类似之处,而在本质上,则是在新的历史基础上所形成的新的历史局面。不过,无论如何,宋代几百年的沉痛历史,总是我们中国民族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们决不能漠视这种教训。反之,应该以这种可宝贵的历史教训,提高我们的警惕。当着我们中国的人民大众在亚细亚的原野树起了反抗日本法西斯侵略的大旗的时候,当着我们民族解放战争接近于胜利的时候,尤其当着我们民族内部的汉奸、卖国贼汪逆等正在进行组织统一的傀儡政府的时候,我们提出宋代的历史,是具有深刻而重要的意义的。

    二 从变法与反变法到主战与主和

    要了解宋代的历史,首先要了解大宋王朝政权的性质。我们说过宋代的统治是承继着五代十国大混乱的局面之后。中国的生产,已经遭受了空前的毁灭,农业人口的死亡与逃散,引起了土地的荒芜,土地垄断的破坏,失业的农民形成了庞大的“盗匪”集团或则被雇佣而为士兵,他们不断地袭击和抢劫,加之北方民族的统治者对宋朝施行一般的无慈悲的榨取,在这种情形之下,中国的社会经济遂开始其崩溃的过程。

    在社会经济矛盾发展的过程中,农民的斗争,显然以破坏土地垄断为其手段,而其目的则是彻底地发展其小生产者的经济。这些新兴的小生产者,在当时形成了庞大的社会力量,他们厌倦封建战争,要求安定生活。在这种历史基础上及反映出来的群众心理或意识形态,便具体地体现为历史上所谓“黄袍加身”。其次,在小生产的经济基础之上,展开了宋代的都市经济。它们要求打破唐代遗留下来的“藩镇制度”。这种制度给与商业发展以许多障碍,所以这种群众心理,便具体地体现为历史上之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因此,我们可以说,宋代的政权,是完全建筑在小生产的经济基础之上。但这里所言,也不过指一种主导的形态而已。

    在政治上,一方面以农业小生产为趋向的王安石以变革土地关系的资格而展开了变法运动。另一方面,维持土地垄断一派,则以司马光为领袖而形成其政派,这种政派后来分化为“蜀社”与“洛社”。王安石变法中的“免役”与“青苗”,这正是小生产的迫切要求,然而同时也是农民的要求,因此小生产者就借此把农民抓住在自己的手中,以巩固并扩大其优势。但是终于在各方反抗之下,王安石的变法归于失败。小生产的经济政策虽然失败,但他们的社会经济的地位并不因此而动摇。所以终两宋之世,他们在政治上的纷争,是一直持续着的。

    从宋代现实的政治演进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以下的趋势,从王安石变法开始以后又有韩绛、吕惠卿等继起,以及王安石之再度执政。此后又有吴充、王珪、蔡确、章惇、张璪等,更后又有蔡确、韩缜、章惇等之继续执政,一直到神宗以后,才构成妥协政权,即蔡确、韩缜、章惇与司马光、吕公著等的混合内阁。更后便进一步发展为文彦博、司马光、吕公著、吕大防、范纯仁等人的政权,这就是历史家所歌颂的“元祐之政”。自宋代南渡以后,由于南方残存的大生产的势力之加入,遂使小生产在政治的地位逐渐削弱。

    在两宋时代,不但有内政方面的纷争,而且也有对游牧民族之南侵的和战的国策的斗争。我们试一翻阅两宋的历史,主和派则有李邦彦、张邦昌、唐恪、耿南仲、刘豫、胡安国、汪伯彦、秦桧、董宋臣之流。主战派则有李纲、种师道、吕好问、吴价兄弟、吕文德、岳飞、韩侂胄、郑清之、文天祥等文吏或武官。

    三 从依赖政策到投降政策

    宋代的主和派为甚么要主和?很显然地他们是想凭借外力,来推翻他人的政权,以巩固他们的统治。这种事实,在中国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我们常常可以看见,每当中原的社会经济秩序发生变动,社会的利害冲突锐化的时候,便招致边境民族的侵入。虽然每一次这样的侵入,都有其客观条件之历史的必然,然而其中有不少的次数,却是王朝的内部的败类,为了支持个人的或集团的利益而引致的。为了镇压或消灭自己的政敌或农民叛变,他们便不惜引入外力,甘愿与外力勾结,妥协以至于投降。他们企图用外力来解决国内的矛盾,然而结果却是千篇一律,不但国内矛盾不能解决,反而加上了一个种族矛盾。宋代的历史就在这种交织中发展,诸游牧民族就在宋代政治不一致,不统一的隙缝中,获得其突飞猛进之发展。结果是宋代的政派并倒,鞑靼帝国出现。

    宋代游牧民族之侵入,固然有其客观的原因,然而使这些游牧民族之得以顺利地向中国内部进展,深入以至长期地巩固下去,则当时内部的不团结与汉奸对外的投降政策,替游牧民族肃清了侵略的道路。

    所谓客观的原因,就是经济上的原因。我们知道,自汉唐以来,中国西北东北方面游牧种族的生活必需品,大部分都仰给于中原,无论采取夺掠的形式抑或是交换的形式,而其取给于中原,则是同一的。宋代统一中原后,一方面驻兵西北以防守游牧民族之侵袭;另一方面,其商业交通,却完全转向于东南之海洋方面。这样对于游牧民族,几乎是施行经济的封锁。

    交换关系既已中断,于是游牧民族便不能不加紧其对中国物品掠夺之军事行动。所以游牧民族的南侵,在最初,与其说是政治的意义,毋宁说是单纯的掠夺意义。从这每次议和条件中,可以看出。据《宋史》所载:

    宋真宗时,宋辽和议,宋岁贡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仁宗时,宋辽和议,宋岁贡辽银增十万两,绢增十万匹。

    仁宗时,西夏献地请和称臣,但要求宋年赐银、绢、茶等二十余万。

    徽宗时,宋金和议,宋年贡金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外加燕京代税钱百万缗。

    钦宗时,除此岁贡外,金又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牛马万头,绢帛百万匹。

    以后高宗、孝宗、宁宗时,宋对金之岁贡,迭有增加。自然在徽宗以后,他们对中国的军事掠夺,已渐次失去其原意;他们已把单纯的军事掠夺,转化为疆土占领与政治收夺了。

    从主观方面说来,石敬瑭为支持其封建的割据,割燕云十六州与契丹,以遐一日“儿皇帝”之荣宠,使契丹在内地获得其军事上之根据,又为侵入之基础。这与几年前殷汝耕之冀东伪组织,有其同样的历史意义。但是假使当时宋代的政府乘契丹势力尚未巩固之时,加以打击,未始不可将契丹驱逐于燕云之外;然而不此之图,他们的对外政策,一开始便是依赖主义,他们却有一种幻想,希望女真替他打退契丹,收复失地,而自己却空出手来拼命搜刮农民,以其搜刮之一部作为贡奉献女真。女真利用中国的金钱,击溃契丹,但却将燕云十六州据为己有,而建国曰金。然而即使如此,假使宋朝的内部一致团结,共同赴敌,则尚可以建威以消金人之萌;然而不此之图,却仍然贯彻其妥协投降政策,不断供给敌人以金钱与粮食,使敌人坐大于河北。殆至1127年,金人攻陷汴京,北宋君臣,毫无抵抗;康王更仓皇南渡,以求偏安。

    康王南渡以后,宋朝尚拥有江南广大的领土与人民,假使利用现有的物力与人力,从事抵抗,则宋代的历史,未必即结束于异族之手。乃不此之图,而当时民族败类,却反而主张投降到底,受金册封,而为其臣属。他们按年缴纳岁贡以求支持其偏安江左之残局。这些贵族只看见自己的利益,而忘记国家与民族。他们南渡以后,由于统治地域的缩小,益加强其剥削的程度。于是一般农民在岁贡与军费的浩大负担之下,变为穷无所归。据《宋史》的记载,当时岁贡为银绢各二十万。运费总额达八千万贯,官僚薪傣之开支为钱一千六百九十六万贯,金一万四千八百七十两,银六十二万两。这些巨额的开支,当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据《宋史》记载,当时农民除负担田赋以外,还有称为“加耗”的田赋附加税,有丁口税和许多苛捐杂税。此外还有所谓“和买”,这种“和买”最初是政府出钱收买,以后便变成无代价的贡物。在这种苦痛的负担之下,当时农民的生活,便陷于极端的悲惨,据《宋史》记载:“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又说北宋既如此,南渡以来,更进展矣。“强宗巨室,阡陌相望,且多无税之田。”(卷一七三)又说:“乱亡之后,田庐荒废,诏有能占田而倍入租者与之,于是腴田悉为豪户所占,流民至无所归。”(卷二九五《谢绛传》)同时,封建贵族及官僚把矿山在“收归国有”的美名之下据为自己所有,据《宋史·食货志》所载,宋代有金、银、铜、铁、铅、锡等矿区冶金所、矿务所二百余所,在皇祐年间(1050年前后),政府所收的矿税,年额为金15 095两,银219 829两,铜5 100 834斤,铁72 412 000斤,铅98 151斤,锡330 695斤,水银2 200斤,后来到元丰年间,更有增加。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宋朝民族败类为甚么主张投降,因为他们深深知道,假使抗战,则社会经济秩序必然多少有些变动,尤其民不聊生,这对于他们的投降政权,是难保没有危险的。为了继续支持其对江南农民的压榨,为了继续利用投降政权以扩大其自己的私图,他们不得不投到敌人的怀抱,转而假借敌人的威胁以敲诈民众。没有民众基础之投降的南宋政府,是宋朝亡国的根本原因。

    四 从张邦昌刘豫的傀儡政权到秦桧的汉奸政府

    现在,我们转向具体的历史事实,宋代的投降派是如何反对当时的抗战派,最后是如何把抗战派抑压下去,而贯彻其亡国灭种的主张。

    在宋朝投降派中,虽然有不少的人物,然而起重大作用的,则为刘豫、张邦昌与秦桧。这三个历史上的民族败类,虽同为投降派,但却以不同的姿态出现于当时的历史舞台。刘豫则以傀儡政权而出现,张邦昌则以敌探出现,秦桧则以政治汉奸而出现。不管他们怎样出现,而其同为汉奸则一也。这正与今日他们的后辈王克敏、梁鸿志、汪精卫等之汉奸活动的形式,如出一辙。不管他们的作风如何不同,而其同为出卖祖国,出卖民族则一也。

    据《宋史·刘豫传》云:“刘豫字彦游,景州阜城人也。世业农,至豫始举进士,元符中登第。……政和二年召拜殿中侍御史……宣和六年,判国子监,除河北提刑……建炎二年正月,用悫荐除知济南府……是冬,金人攻济南……因遣人啖豫以利……遂蓄反谋,杀其将关胜,率百姓降金。百姓不从,豫缒城纳款。……”

    《张邦昌传》云:“钦宗即位……金人犯京师,朝廷议割三镇,俾康王及邦昌为质于金以求成。会姚平仲夜斫金营,斡离不怒责邦昌,邦昌对以非出朝廷意。……既而康王还,金人复质肃王以行,仍命邦昌为河北路割地使。初,邦昌力主和议,不意身自为质。及行,乃要钦宗署御批无变割地议,不许。又请以玺书付河北,亦不许。时粘罕兵又来侵,上书者攻邦昌私敌,社稷之贼也。”

    由此,我们知道,刘豫、张邦昌皆为公开卖国之傀儡汉奸,并不假借任何幌子,以求掩饰。所以金兵入汴后,只承认“异姓”如张邦昌者“堪为人主”。同样日寇入北平后,亦只承认“中国人”如王克敏者“堪称傀儡”。此种汉奸,在当时作恶之力并不甚大,因为他们早已在民众面前现出了汉奸的原形,从而他们也就早已失去其对民众的影响。

    在当时,汉奸中最有反动作用的还是秦桧。秦桧不仅是一个彻底的投降主义者,而且还希望假借外族的力量消灭自己的敌人————抗战派————的力量,以求在异族的支持之下,保持其私利与统治。至于他的出卖国家与民族的技术,也比刘豫、张邦昌高明得多。他始终巩固自己在宋朝政府中的地位,用他的政治地位,去尽量阻碍抗战,消灭抗战。而在表面上,则巧妙的装出一副忠君爱国的样子。这在目前的汉奸中只有汪精卫近似之。汪精卫不仅承继了秦桧的投降主义,而且发展了他的投降主义。秦桧隐藏在康王左右,而汪精卫则隐藏在党的机构中。秦桧在最初以主战言论伪装自己,而汪精卫在抗战初期亦以“爱国主义”伪装自己。汪精卫超越于秦桧的地方,即他能集汉奸之大成,形成“统一”(?)的傀儡组织,彻底地实现敌人以“中国攻中国的阴谋”。而这一点则是秦桧引为遗恨的。

    据《宋史·秦桧传》云:“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一言金人要请无厌,乞止许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诈,守御不可缓;三乞集百官评议,择其当者载之誓书;四乞馆金使于外,不可令入门及引上殿。”因此,设无后来之事实,则谁能谓秦桧不与岳飞同为中国历史上之民族英雄?至少又谁能识其为出卖国家与民族之首魁!

    在同传中又云:金兵陷汴京,百官共议立张邦昌事,桧进状曰:“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今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辨。非特忠于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尔。赵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余载。顷缘奸臣败盟,结怨邻国,谋臣失计,误主丧师,遂至生灵被祸,京都失守,主上出郊,求和军前,……恭为臣子。今乃变易前议,臣安忍畏死不论哉?”从这一段话看来,我们深信“大奸似忠”的格言之正确。证之目前的事实汪逆精卫等,在发表卖国的宣言以前,又何尝不是满口的为国牺牲,民族革命。这些古今的汉奸,他们之所以作伪,主要的是要借此等待更好的投机机会,借此以取得中国人民之信仰,在中国政治上建立其威望,以取得敌人方面之重视。

    事实上,秦桧不仅是投降主义的执行者,而且是首倡者。本传云:“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盖桧在金廷,首倡和议,故挞懒纵之使归也。”由此看来,可见宋朝在最初还是一面交涉一面抵抗,而转向绝对的投降主义,则是秦桧之主张也。

    本传又云:“上召直学士院綦崈礼入对,示以桧所陈二策:欲以河北人还金国,中原人还刘豫。……洎金使李永寿、王翊偕来,求尽还北俘,与桧前议吻合。识者益知桧与金人共谋,国家之辱未已也。”由此看来,秦桧一面承认刘豫之傀儡组织,一面承认金人之武装占领,而最无耻的,则是隐藏在宋朝的政权内,执行金人之阴谋。

    事实上,秦桧到后来,也公开地显露其汉奸面貌,本传云:“粘罕行军至淮上,桧尝为之草檄。”可惜当时的民众愚暗,不能即时与以铲除。所以当着岳飞等抗战队伍坚持抗战时,他便尽量与以打击,使之不能实现。据《宋史·岳飞传》云,飞手疏言“金人所以立刘豫于河南,盖欲荼毒中原,以中国攻中国,粘罕因得休兵观衅……”又云:“国家都汴,恃河北以为固,苟冯据要冲,峙列重镇,一城受围,则诸城或挠或救,金人不能窥河南,而京师根本之地固矣。”又云:“中原地尺寸不可弃,今一举足,此地非我有。他日欲复取之,非数十万众不可。”从这些建议中,可以看出岳飞在当时,已经彻底地指出敌人以中国攻中国的政治阴谋,指出敌我的形势,指出抗战的重要性,然而可惜所得的是“不报”二字。不但如此,岳飞并且深刻地指出要使抗战胜利,必须尽可能的改善人民生活,以为巩固大后方之前提。本传云:“飞奏襄阳等六郡,人户缺牛粮。乞量给官钱,免官私逋负,州县官以招集流亡为殿最。”这样的建议当然更不能为投降者所接受。最后,岳飞并向康王指出汉奸的阴谋,坚决主张立即北伐。本传云:“康王即位,飞上书数千言,大略谓,‘陛下已登大宝,社稷有主,已足伐敌之谋,而勤王之师日集。彼方谓吾素弱,宜乘其怠击之。黄潜善、汪伯彦辈不能承圣意恢复,奉车驾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然而“书闻,以越职夺官”。由此,我们知道,当时抗战派的一切主张,皆为投降派所阻抑所破坏,而康王则不过当时投降派用以抑压和残害抗敌将士与民众的傀儡。

    所以一等到岳飞等抗战派在军事上走向胜利的时候,投降派就走向他的直接任务————向着他所恐惧的抗敌将士进攻,毁灭了他们用人民血肉所换来之光辉的胜利成果,用抗敌将士的头颅,作为投降敌人的礼物。他们为了支持自己集团的政权,不惜把整个民族化为奴虏。

    据《宋史·秦桧传》云:“张俊克亳州,王胜克海州,岳飞克郾城,几获兀术,张浚战胜于长安,韩世忠战胜于泇口镇。诸将所向皆奏捷。而桧力主班师。九月,诏飞还行在,沂中还镇江,光世还池州,锜还太平……于是淮、宁、蔡、郑复为金人有。以明堂恩封桧萃国公。十一年,兀术再举取寿春,入庐州。诸将邵隆、王德、关师古等连战皆捷。杨沂中战柘皋又破之。桧忽谕沂中及张俊遽班师……自是不复出兵。”同时桧尽收诸将兵权,消灭抗战派的力量,以减轻敌人侵略的障碍。最后则以极无耻的手段,制造虚伪谰言,诬杀反对投降至为坚决之岳飞等民族英雄,摧毁抗战救亡战线,毫无廉耻地大胆执行敌人灭亡宋朝的阴谋,作敌人之内应。在几百年以后的今日,我们读史至此,尤不禁为之发指。不幸今日,又出现了汪精卫之流,其出卖民族,出卖国家,如出一辙,这真是无独有偶之民族败类。

    关于秦桧之卖国行为,已成历史陈述,然而对于汪精卫之卖国叛党,通敌求降,乃至正在进行中之傀儡组织,则是目前的事实。两宋的历史,在中国史上虽然是一幕悲剧,然而却给吾人以一个最大的教训。他至少教训了我们,在反对侵略的斗争中,第一必须从自己的民族的阵线中,肃清汉奸、卖国贼以及妥协、动摇与投降的分子;其次必须巩固抗战的武装组织,并提高对敌人汉奸之残害的警觉性;最后而又是最重要的,则是必须要巩固民族内部之团结与统一,一心一德,对付共同的民族的敌人。因此民族的大团结,反汉奸的斗争与加强抗战的武装组织,是我们今日争取抗日胜利最基础的条件。

    在抗战两年零九个月的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强大的抗战力量,坚强的抗日的民族意识。然而同时也是汉奸活动登峰造极的时期。这些汉奸,他们每天每时都在企图消灭抗战力量,残害抗日爱国的分子,以求达到彻底卖国的目的。凡秦桧之所为者,今日的汉奸皆优为之。据《秦桧传》云:“桧两居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害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手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我们读史至此,不觉骇然于几百年之前,中国的汉奸手段之卑劣,一至如此。以此而推知今日汪精卫等汉奸之所为,当有过之,无不及也。

    现在,正当汪精卫傀儡组织成立的时候,也正是日本法西斯“以华攻华”的政策开始有计划施行的时候,我以为这一段历史,画出了中国的汉奸,同时也教训了中国民族抗战的人民。在今日,蒋委员长领导之下,深信,不但两宋的悲剧不会重演,而且两宋的惨痛历史,将成为我们今日争取民族解放彻底胜利的启示。

    (重庆《中苏文化》第六卷第二期,1940年4月2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