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雷蒙·钱德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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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仍然穿着那件灰色大衣,从门口向后退了两步。我从她身边走过,进入一个方形房间。房间里摆放着两张一模一样的单人壁床,零星的几件家具也很枯燥乏味,敞开的窗户前是一张桌子,上面有一盏小台灯,散发着昏暗的黄色光芒。

    她说:“坐下,谈吧。”

    她关上门,走到房间的另一边,坐在一张暗淡的波士顿摇椅上,我则坐在一张笨重的长沙发上。沙发的一端是一个空门框,上面悬着一块暗绿色门帘,那里应该通向更衣室和浴室。另一端则是一扇关着的门,里面应该是厨房。这些大概就是这里所有的房间了。

    她交叉起脚踝,仰着头靠着椅背,从串着珠子的长睫毛下看着我。她的眉毛细细弯弯,和头发一样是棕色的。整张脸很平静,让人捉摸不透,看样子她这个人不会轻易浪费一丝表情。

    “你跟我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不一样。”我说,“别人是指金斯利。”

    她的嘴唇动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以及莱弗利。”我说,“看来人们都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我没时间跟你聊这种话题。”她说,“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金斯利花钱雇我来找你,我也一直在找你,你应该知道这个吧?”

    “知道,他办公室里的心肝宝贝儿在电话里跟我说过了。她说你叫马洛,还跟我描述了一番这条围巾。”

    我将围巾从脖子上取下,折叠起来,放进口袋里。

    我说:“我对你多少了解一点儿,但是不多。我知道你把汽车丢在了圣·伯纳迪路的普雷斯考特酒店,并在那里与莱弗利见了面,我还知道你从艾尔·巴索发来一份电报。但那以后你都做了什么?”

    “我只想从你身上得到他给我的钱,我做了什么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我没必要跟你争论。”我说,“因为现在的问题是你想不想得到这笔钱。”

    “好吧。我们去了艾尔·巴索,”她用疲惫的声音说,“我当时正打算跟他结婚,所以就发了那份电报。你看了电报吗?”

    “看了。”

    “嗯,但后来我改变了注意,让他离开我,回他自己家去,结果他大闹了一场。”

    “那后来他离开你回自己家了吗?”

    “是啊,他为什么不呢?”

    “在那之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去了圣芭芭拉,在那里待了几天,确切地说是一个多星期。然后又去了帕萨迪纳,同样是待了几天。然后又去了好莱坞,最后来到这里。就这些。”

    “这段时间你都是一个人?”

    她犹豫了一下说:“是的。”

    “没有跟莱弗利在一起?一直没有?”

    “自他回家后就没有了。”

    “你的动机是什么?”

    “什么动机?”她声音中有些反感。

    “去了这么多地方而且不跟任何人联系的动机。你不知道他会很着急吗?”

    “哦,你是说我丈夫啊。”她冷酷地说,“我才不怎么在乎他呢。他应该会觉得我在墨西哥吧?至于这些的动机————唉,我只是想厘清一些事情,我的生活是一团糟,看不到希望,所以我必须去个非常清静的地方,好好反思一下,重新步入正轨。”

    “在那之前,”我说,“你曾在小鹿湖待了一个月,试图让自己步入正轨,但是毫无成效,是吗?”

    她垂下眼看着她的鞋子,然后又抬起头来看向我,认真地点了点头,棕色的卷发沿着她的脸颊向前波动。她抬起左手,将头发拨了回去,然后用一根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貌似我需要去一个新的地方,”她说,“那里不一定要有很多乐子,只要是个我很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那些认识的人、熟悉的事儿,完完全全只有我自己的地方就好,就像旅馆那样。”

    “那你现在进行得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但我还是不想回金斯利那里。他想让我回去?”

    “我不知道。但你为什么要来这里,这个莱弗利住过的城市?”

    她咬着一个指节,目光越过那只手落在我身上。

    “我想再见他一面。我对他的感情一片混乱,我并不爱他,但是————好吧,有时我又觉得自己是爱他的,只不过我并不想嫁给他。这合乎情理吧?”

    “这一点确实在情理之中,但是离开家去住这么多劣等的旅馆,就没有情理可言了。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已经一个人生活了好几年了。”

    “我必须一个人待着,来————来想通一些事情。”她有些绝望地说,再一次用力咬了咬指节,“你能不能把钱给我,赶紧走?”

    “当然能,马上就给你了。当时你离开小鹿湖就没有其他原因了吗?比如,与穆丽尔·切斯有关的事情?”

    她仿佛吃了一惊,但任何人都可以做出吃惊的表情。“天啊,怎么会呢?那个苦瓜脸小贱————她能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曾想过你可能跟她打了一架————因为比尔。”

    “比尔?比尔·切斯?”她看起来更吃惊了,只不过未免有些太夸张了。

    “比尔声称你曾勾引过他。”

    她扬了扬头,发出一声微弱的假笑。“天啊,那个脏兮兮的酒鬼?”她突然冷静了下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搞得这样神秘?”

    “他不只是个脏兮兮的酒鬼。”我说,“警察还觉得他是个杀人犯,杀了他老婆。后者淹死在了湖里,尸体一个月后才被发现。”

    她舔了舔嘴唇,脑袋倾向一侧,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屋子里陷入沉寂,太平洋潮湿的海风飘了进来,环绕在我们身边。

    “我倒没觉得有什么稀奇。”她慢悠悠地说,“他们时不时就打得很凶,最后终于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你觉得这跟我的离开有关?”

    我点了点头,说:“有这个可能。”

    “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她一脸凝重地说,然后前后晃着脑袋,“事实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些,没有别的了。”

    “穆丽尔死了。”我说,“淹死在了湖里。你没有为此而感到很高兴吗?”

    “我几乎不认识她。”她说,“真的,她没什么社交,毕竟————”

    “你应该不知道她曾经在艾尔默医生的诊所里工作吧?”

    现在的她似乎完全糊涂了。“我从没去过艾尔默医生的诊所。”她缓缓说道,“他很久之前曾到我家出过几次诊。我————你说这些干什么?”

    “穆丽尔·切斯其实是一个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的女孩,她曾是艾尔默医生诊所里的护士。”

    “真是个奇怪的巧合,”她一脸惊讶地说,“我知道比尔跟她是在河边镇认识的,但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或说在什么情况下认识的,也不知道她来自哪里。艾尔默医生的诊所吗?不过这也没什么吧?”

    我说:“没什么,我猜这不过是个纯粹的巧合罢了,这样的事确实会发生。你要明白我为什么非得找你谈一谈。穆丽尔淹死在湖里,而你正好那个时候离开了,穆丽尔又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曾与艾尔默医生有关系,就像莱弗利跟医生也有关系一样,只不过方式有所不同。当然也不要忘了,莱弗利就住在艾尔默医生家的对面,只隔着一条街道。莱弗利有没有可能从别的地方认识到穆丽尔?”

    她想了一会儿,轻轻咬着下唇。“他在那里见过她,”她终于说道,“但是看他的表现,不像是之前就已经认识她了。”

    “如果之前他们认识。”我说,“像他这种男人应该会表现出来的。”

    “我觉得克里斯跟艾尔默医生应该没什么关系。”她说,“他认识艾尔默医生的妻子,但不见认识这个医生,所以他很可能也不会认识艾尔默医生诊所里的护士。”

    “这样啊,看来你没什么能帮我。”我说,“你能明白我为什么要找你谈话就好。看来是时候把钱给你了。”

    我拿出信封,站起身来,把它扔到她的膝盖上。她并没有动信封。

    我又坐了下来。

    “你演得真好。”我说,“一脸迷惑不解的无辜表情,话里话外还透着一丝冷酷和埋怨。别人都看错你了,他们都觉得你是一个小白痴,莽莽撞撞,没有脑子,缺乏自制力,他们都大错特错了。”

    她盯着我,眉毛抬了起来,没有说话,然后嘴角上扬,露出一丝微笑。她伸手去拿信封,在膝盖上拍了两下,便把它放到一边的桌子上,整个过程一直在盯着我。

    “你演的房东太太福尔布鲁克也很棒。”我说,“现在回顾来看,演得有一点点过火了,不过当时还是把我骗过去了。那顶紫色帽子配在金色头发上应该还不错,但是配在蓬松的棕色头发上简直不能更恶心;那妆化得也是一团糟,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扭到了手腕,又神神叨叨,摸着黑战战兢兢地胡乱涂上去一样。一切都演得非常好。尤其是当你就那样随随意意地把枪放到我手上的时候————我立马就中了你的计。”

    她窃笑了几声,将手伸进大衣深深的口袋中,脚跟轻拍着地板。

    “可是你究竟为什么要回那里?”我问道,“为什么要在上午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冒这样的险?”

    “这么说,你的想法是,克里斯·莱弗利是我杀的了?”她平静地说。

    “那不是想法,那是事实。”

    “为什么我要回那里?这就是你想知道的?”

    “其实对我来说也无所谓。”我说。

    她笑了起来,声音尖冷。“我的钱都在他那里。”她说,“他拿了我的钱包,拿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甚至是银首饰,所以我要回去。况且这也没什么冒险的,我了解他的生活习惯,回去的话倒更安全,这样我就可以把牛奶和报纸带进屋里了。人们在这种场合下往往会失去理智,但我不会,杀个人不至于让我失去理智,而且,保持清醒的头脑恰恰让我更加安全。”

    “我算是明白了。”我说,“显然你在前一天晚上就把他杀了,我理应想到这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当时他在刮脸,只不过,像他这种活在女人堆中的黑胡子,晚上有时还会刮那个部位的毛,对吧?”

    “确实听说过。”她几乎是欢快地说,“那么,你想拿我怎么样?”

    “我还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冷血无情的小贱人。”我说,“拿你怎么样?当然要把你交给警察了,多么痛快的事儿。”

    “我看未必吧。”她丢出一句话,几乎带着轻快的调子,“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把那把空枪给你吗?我当然要给你了,因为我口袋里还有一把,一把这样的。”她将右手从大衣口袋中掏出来,拿着枪指向我。

    我咧着嘴笑了笑,估计并不是发自心底地想笑,但还算的上是笑。

    “我一直都不喜欢这种情景。”我说,“侦探碰到了杀人犯,杀人犯掏出枪指着侦探,然后告诉他整个悲剧的过程,打算到最后再毙了他。即使这个杀人犯最后真的毙了侦探,还是会因此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然而杀人犯没能真的毙了侦探,中间总会有什么事儿加以阻挠。可见上帝也不喜欢这种情景,总会想办法弄点儿乱子。”

    “但这一次,”她低声说着,站起身来,轻轻地走过地毯靠近我,“咱们要不要把故事改一改?比方说,我什么都不告诉你,然后什么也没发生,最后我真的把你毙了?”

    “我还是不喜欢这种情形。”我说。

    “你看起来并不害怕,”她说着,缓慢地舔着嘴唇靠近我,脚步走得非常轻,落到地毯上没有任何声音。

    “我不害怕,”我撒谎道,“夜太深太静了,屋里的窗户也开着,枪声会格外响亮,况且从这儿到街上太远了,而你自己并不太会用枪,很可能打不中我。你可是有三颗子弹没有打中莱弗利。”

    “站起来。”她说。

    我站了起来。

    “我离你已经很近了,不可能打不中。”她说着,把枪抵在我胸口上,“这么近,难道还打不中你吗?站着别动,把手举过肩膀,再也不许动一下,如果你动了,我就开枪。”

    我把手举过双肩,低头看着手枪,舌头有些僵硬,但暂时还能活动几下。

    她的左手在我身上摸索,没有发现枪后便它垂了下来。她咬着嘴唇,盯着我,那支枪几乎戳进我的胸腔里。“你需要转一下身。”她礼貌地说道,像是一位正在帮顾客试衣服的裁缝。

    “你做的这些都有些不对劲儿。”我说,“你绝对不太会用枪。你离我太近了,而且,这一点我还真不好意思提醒你————还是那个老问题,保险栓没打开,你把这也忘了。”

    于是她开始同时做三件事:向后退一大步,用拇指摸索着去开保险栓,同时目光还不能从我的脸上移开。这三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本应该一秒就能完成。但是她不喜欢由我来告诉她这些,不喜欢我想得比她周到全面,这片刻的混沌打乱了她的阵脚。

    她急促地抽了一口气,此时我的右手正猛地飞下来一把抓过她的脑袋,使其撞向我的胸口;左手则对着她的右手腕一掌击下,掌根砸在她的拇指根处,手枪随即从她手中飞了出去,落到了地板上。她的脸在我胸口上扭动着,可能想要尖叫。

    然后,她试图用脚踢我,并因此失去了所剩的那点儿平衡。她伸出双手上来抓我,我抓住她的一只手腕,想把它扭到她的身后。她力气很大,但我的力气大得很。于是她决定放弃用力,降低重心,借此摆脱我按着她脑袋的那只手。我一只手无法托住她,她开始向下坠去,我也只好弯下身子跟她一起降了下去。

    此时的屋子里,有我们在长沙发旁的地板上发出的微弱的扭打声以及沉重的呼吸声,也许还有地板吱吱呀呀的声音,但我并没有听到。此外我似乎还听到横杆上门帘布条吊环尖锐的撕裂声,我对此不是很确定,也没有时间去多加考虑。突然,一个朦胧的身影出现在我左侧稍稍靠后的位置,不在清晰的视野范围之内。但我知道那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

    我只知道这些,之后整个场景便爆炸开来,迸出无数火花,随后便是一片黑暗。我甚至不记得自己被人猛击,只记得火花和黑暗,以及黑暗之前那一闪而过的强烈恶心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