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爪鱼 一

弗莱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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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明白吗?”德克斯特·史密斯少校对八爪鱼说,“如果我能解决掉这个麻烦,你今天得请我吃顿好的。”

    他说得很大声,呼出的气体使他的倍耐力潜水面罩眼镜都蒙上了一层雾气。他挨着海底沙地的海草站了起来,水刚好没过他的腋窝。少校取下面罩,往上面吐了口唾沫,用海水把眼镜来来回回地擦了个干净,又拉开橡胶带重新戴回头上。跟着,他一个弯腰,再次潜入海中。此刻,珊瑚洞里一对褐色斑纹的眼睛伸了出来,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在阴影的掩饰下,小小的触手也一寸一寸地露了出来,不停地伸伸缩缩,正在用最顶端的粉色吸盘小心翼翼地探索。见到这一幕,史密斯脸上挂上了满足的笑容。算算时间,他与八爪鱼打交道大概两个多月了,要是再来一个月,他一定可以驯服这个让人喜爱的家伙,可是,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本来,他往水下潜想去向八爪鱼伸出手,跟它握一握,但是还得用鱼叉叉着一块肉给它送到嘴边。他心想,我可还没完全信任你,要是我向你示好,说不定你所有的触手会急速出洞,缠住我的胳膊,把我拖到水里去。然后,面罩上的出气阀就会自动关闭,我只有窒息而亡;要是扯掉阀门,水同样会立刻进入面罩,也会把我淹死;或者可以举起鱼叉刺过去,可现在还不是杀死这个小东西的时候。不,或许今天晚一点可以干掉它。就像在玩俄罗斯转盘,赌的是五比一。虽然是个异想天开的结局,但不失为最可能摆脱目前困境的方法。不过,不是现在,他毕竟答应过贲格丽教授,要解决那个有趣的问题,否则就得不到答案了。想到这里,史密斯悠闲地朝暗礁游去,眼睛却敏锐地观察着,看能不能按照贲格丽的方法,先捕获一条锯鲉。

    德克斯特·史密斯少校,英国皇家海军的退役军官。他俊俏、勇敢、鬼点子非常多。在退役前,他任职于特工部队,跟负责通讯和机要的姑娘们眉来眼去,流传了不少风流韵事。现在,他已经五十四岁了,有点轻微的秃头,肚子开始下垂,而且发作过两次冠心病。一个月前,他的医生吉米·格利福斯又严肃地提醒了他一次,以防病情再次发作。不过,他非常在意自己的穿着,总是用一根皮带把肚子托起来,外面再用一条腰带完美地掩饰。因此,在北岸地区的鸡尾酒会或晚宴上,他看起来都是一个英俊倜傥的男人。他的朋友和邻居对此非常惊讶,当然,这是一个秘密。他的医生告诫他,每天最多只能喝两盎司威士忌,抽十支雪茄,可他对此置之不理,他抽烟抽得像根烟囱,而且经常喝酒喝到烂醉如泥。

    事实上,史密斯已经濒临死亡,他的内心一直很焦虑。毕竟他有不可饶恕的错误,所有的人生热情从那里开始慢慢消减。他变得消极,自我放纵,带着满心的负罪感和厌恶感。虽然表面上看来像棵硬朗的大树,但是这些坏情绪就像无数白蚁,慢慢地把厚实的躯干啃噬成了一根朽木。而且,自从玛丽在两年前去世后,他再没爱过别人。其实,他甚至难以确定自己是不是真正爱过玛丽,但是他知道,每一天,每一刻,他都在思念她的爱,包括她的欢乐、谩骂和永无止境的愤怒。在北海边,他也与人结交,吃他们的夹鱼子烤面包,喝他们的马丁尼,但是,他内心里却瞧不起这些人,认为他们是贱民。实际上,他可以和国内的乡绅、海滨种植园主、专业技工、政治家等等交朋友,这样他就可以摆脱生命中罪恶的一面,可是长期以来过的懒惰、酗酒的生活已经使他与其不相适宜,所以他并不愿意如此。史密斯觉得很烦躁,他对生活充满了厌倦,很想弄一瓶在当地医院随意能开到的巴比妥酸盐,只要吃下去,一切就结束了。可他并没有这样做。对于老酒鬼来说,一般有四种性情:欢愉性、冷漠性、暴躁性、忧郁性。欢愉的酒鬼会在自得其乐中歇斯底里;冷漠性表现为悲观绝望;暴躁性就像漫画家笔下的人物,总是借酒行凶,所以是监狱的常客;而忧郁性则是常常陷入自怨自怜、多愁善感、泣不成声的情绪之中。

    史密斯少校是一位忧郁症性情者,常常陷入自己编织的梦境之中。他给自己的别墅取名“微浪”,五英亩以内栖息的飞鸟、昆虫、小鱼,还有沙滩以及附近的珊瑚礁都是梦境之中的角色。它们时而在活动领域里靠近他,他便一一认识了它们,并对此沉溺不已。他最爱的动物是鱼。他把它们视为如人类一样的自己的孩子,无微不至地照顾。两年来,他和它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深厚的感情,他“爱”上了它们,也相信它们会对这份爱给予回报。

    事实上,它们确实也认得他。就像动物园的动物都认得饲养员一样,他每天定时来投食,还不时为它们扯掉挡道的海藻,搅动沙石,为小点儿的动物弄破海蛋和海胆,为大点儿的动物提供可以食用的腐质物。此刻,他在暗礁间慢慢地游来游去,他的“朋友”围绕在他周围,一点都不害怕,它们充满期望,扑向他手中的鱼叉。他的鱼叉是三叉戟,不停地随流舞动,它们知道这就是一个装满食物的大勺子,便在倍耐力橡胶眼镜前奋力地摆动鱼尾,向他问好。甚至连凶狠的水虿也在他腿脚之间轻轻啃咬,以吸引注意。

    平日里,史密斯上校总是会好好地款待这些色彩艳丽的“小家伙儿”,可今天却没有这样的心思,只是简单地朝它们点点头,就算是打过了招呼。一只水虿,全身带着艳丽的蓝色斑点,如同夜空中闪烁的星光,从他旁边一闪一闪地游走了。尾巴上长着一对黑色假眼睛的蝴蝶鱼也跟着游了过去,他叹口气:“抱歉,今天可不是玩耍的时光,小甜心。”又有一只足足十磅重的靛蓝色鹦鹉嘴鱼游来,他说了句:“你太胖了,蓝小子。”虽然嘴里碎碎念,可是他知道,今天要完成一件大事!因此,他的眼睛正在积极寻找藏在暗礁中的鱼类————锯鲉,他要找出它,并且杀死它。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锯鲉都生活在南半球的水域里,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这都是烹制浓味鱼汤的好材料。在西印度洋,它们甚至会长到十二英寸,差不多一磅重。到目前为止,鲉是海里最丑的鱼。它长着灰褐色的斑驳花纹,毛茸茸的楔形头,上面长满了混杂的粗毛,下面藏着一双愤怒的红眼睛。它奇特的外形和天然的保护色,让自己完美地隐藏在了暗礁中。而且这种鱼,最厉害的武器藏在背部勃起的鱼鳍中,鱼鳍与毒腺相连,在不经意的接触下,它出其不意地一刺,高浓度的内毒素会立刻注入攻击者的体内。如果刺中的地方是人体的虚弱点,比如动脉、心脏或腹股沟等,是可以轻易使一个成年人死亡的。对暗礁附近游来游去的潜水员而言,这才是真正的危险,远比梭鱼或鲨鱼致命。因为,它凭着完美的伪装和致命的武器非常大胆,只有在人类接近它还不到一英尺或它真正攻击了人类之后,它才会转身逃跑。而且,它最多游开几码而已,然后卸下宽大而布满条纹的古怪胸鳍,像杂草丛生的畸形珊瑚团,钻进礁石旁的海藻中,重新静止下来静静地观察,让你无法发现。今天,史密斯少校决定找到并杀死一只锯鲉,将它献给心爱的八爪鱼。他想试一试,看看八爪鱼对这种食物,到底是不屑一顾,还是一口吞了这家伙。八爪鱼这种海洋里的巨型食肉动物能辨识出致命毒物吗?到时候,八爪鱼是吃掉腹部丢掉鱼鳍,还是整个儿囫囵吞下去呢?如果这样,八爪鱼会受到毒性的影响吗?大学里的贲格丽对这些答案通通感兴趣。那么现在,在“微浪”,史密斯少校就要来亲手完成这个实验,就算它会要了心爱的八爪鱼的命也在所不惜!如此一来,这腐朽的生命总能留下一点小小的印记,被束在大学里堆满灰尘的海洋生物资料中。

    就在几个小时前,德克斯特·史密斯少校糟糕透顶的生活又被加上了一层枷锁。电报不停地从政府大楼和殖民部联合发给情报局,再转到伦敦警察厅和检察官手里,要求警察立刻押解史密斯去伦敦。如果公文周转几个星期,或许他还能侥幸不被判处终身监禁。

    所有的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叫邦德的男人,海军中校詹姆斯·邦德,那天上午十点三十分,他在金斯敦搭乘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这里。

    稀松平常的一天。史密斯少校从他那吃了西可巴比妥药物才得到的睡眠中醒来,即便他的心脏不适合吃阿司匹林,照样吞下两三颗必理痛药片。然后,洗了个澡,来到海边的遮阳伞下吃早餐。他只吃了一点儿,反而花了一个小时把剩下的全部喂了鸟儿。跟着,他按照处方上的剂量吃了抗凝血剂和血压药,拿着《搜集日报》消磨上午茶的时光。好几个月以来他都一直这样,直到接近十点三十分。此时,他刚为自己倒上一杯烈性的白兰地和姜汁混合酒(这简直就是大醉鬼的喝法),就听到一辆汽车驶来的声音。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管家卢娜走进花园,喊着:“格姆恩先生来拜访您了,少校。”

    “叫什么?”

    “他说自己叫格姆恩,少校,来自政府大楼。”

    史密斯上身光着,下面穿了卡其色的短裤和凉鞋,说道:“好吧,卢娜。把他带到客厅,说我立刻就来。”接着,他回到卧室,换了一套简洁的白色衬衫和裤子,再把胡子刮了刮。政府大楼!现在会出什么狗屁事?

    他很快来到客厅,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一套深蓝色的西装,站在窗前眺望大海,史密斯少校有丝不祥的预感。听到他的脚步声,男人慢慢地转过头,带着探究的眼光,灰蓝色的眼睛颇显凝重。史密斯知道来者不善,但他仍友好地笑着,对方没有回应。史密斯觉得大难临头,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意识到自己多年来努力保护的秘密可能要被挖开了。他们看了一眼对方,知道彼此都发现了端倪,却心照不宣。

    “你好,我是史密斯。知道你来自政府大楼,肯尼思长官还好吗?”

    不管怎么样,来者还是和他握了握手。男人说:“我还没见到他。我几天前刚到,大部分时间只是围着小岛转转,我叫邦德,詹姆斯·邦德,从国防部来。”

    史密斯少校想起国防部实际上是联邦情报局使用的委婉叫法,便故作愉快地招呼道:“哦,原来是老相识啊。”

    没想到对方根本不屑一顾:“这儿有地方能谈谈吗?”

    “当然,只要你喜欢,随便哪儿都行。这儿吗?还是花园?来杯酒怎么样?”史密斯举起手,往玻璃杯里加了些冰块,碰撞得叮叮当当,“朗姆酒是本地产的劣质酒,我更喜欢地道的姜汁酒。”伴着酒精,谎话竟自然而然地流露了出来。

    “不,谢谢。这儿就不错。”男人斜倚在桃花心木的窗台边。

    史密斯少校坐下来,悠闲地跷起一条腿,舒服地放到木椅扶手上,这把椅子是请当地的家具木匠按照传统的样式复制的。他故作镇静,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又满满地倒上。“好吧,”他愉快地说,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面前的人,“我能帮你做什么呢?有人在北岸进行肮脏的交易,要我成为你的帮手吗?很高兴又要被政府机关套牢了!虽然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仍记得政府里的那些老规矩。”

    “你介意我抽烟吗?”邦德掏出了香烟盒,这是一个平整的青铜盒,能装二十五支左右。不管怎么样,他们之间这个共同的爱好让史密斯多少感到点儿安慰。

    “当然,亲爱的伙计。”他起身点燃了打火机。

    “不用,谢谢。”邦德已经点着了香烟,“不,并不是当地有什么事。我想……我来这儿是帮你回忆回忆战争结束时,你在情报局的工作。”邦德停下,审视地看着史密斯,“尤其是你在综合事务局工作的情况。”

    史密斯少校突然大笑起来,他虽然早已明白,但还是非常不想听到这个消息。从邦德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非常锐耳,如同伤痛一般:“噢,上帝,旧日的综合事务局,真是不错,那简直就是个笑话啊。”他又放声笑起来,心内绞痛,他知道即将到来的是什么,所以倍感压力,整个胸膛仿佛要爆炸一般。他连忙把手摸进裤子口袋,拿出一个小药瓶,倒出一颗白色的药片塞在舌头底下。他很高兴地看到对方的脸上有丝紧张情绪,眼睛正一眨不眨地观察自己。“一切尚好,我亲爱的伙计,这又不是毒药!”他说,“你酒精中过毒吗?没有吧?我昨晚在牙买加小酒馆喝得太多,差点儿死掉。我确实不应该总认为自己还是25岁。不管怎么样,我们回到综合事务局的话题上来吧。我估计,当年的战友可没多少人剩下了。”他仍能感到胸口疼痛,便退回去坐了下来,“难道是关于我参加编写的《行政史》的?”

    邦德看着他的烟头:“不全是。”

    “我希望你知道我曾经写过其中的《战争卷》,里面大部分的章节都是关于武力描述的。已经过去十五年了,我估计现在可以再添些内容进去。”

    “谈谈在蒂罗尔州发生的事情吧,有个叫奥波罗拉奇的地方,位于基茨比厄尔西边一英里处。”

    这是史密斯少校埋藏了十五年的地名,他的脸上不由得又浮现笑容。“在那儿过得很开心啊!你肯定未见过那般血腥的场景,所有国家的秘密警察都有自己的情妇,他们没完没了地酗酒,将所有的文件都保存得很好,并规规矩矩地上交。我认为他们都希望能争得宽大处理。我们把他们送去了慕尼黑大本营,来了个彻查。最近,我听到一些最新消息,他们绝大部分人都因为战争罪被吊死了。我们向萨尔茨堡的总部递交了公文,然后就去米特西尔峡谷追逐另一帮浑蛋了。”史密斯少校往杯子里又倒了满满一杯,还点燃了一支香烟,“是个很漫长的过程,不过差不多就是这样。”

    “我认为你在这期间扮演的是二号人物,指挥官是个美国人,来自巴顿部队的金恩中尉。”

    “是的,非常聪明的家伙。他留着小胡子,这可不太像美国人的作风,成天只知道喝葡萄酒,性格倒是很开朗。”

    “关于那次的行动报告,他写道,他指挥你对所有的文件进行初审,因为你是整个小分队的德国人专家。然后你向他提供了关于这些文件的意见,”邦德停下来,“每一份文件都这样吗?”

    史密斯少校不想那么明确地回答他:“是的,那些文件绝大部分都是列名字的清单,以及反情报政府部门的内幕消息。萨尔茨堡的中央情报局人员对这些东西非常感兴趣,说是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新线索,我认为原始文件在纽伦堡审讯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是的,嗯哼!”史密斯少校回忆着,带着亲切的神情,“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日子,为综合事务局四处奔波。还有葡萄酒和女人,真是棒极了!”

    史密斯少校逐渐沉浸到回忆中,言语间也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他曾经经历过一场凶险而残酷的战争,直到1945年才结束。突击队在1941年成立,他作为志愿军第二次从皇家海军调去蒙巴顿率领的联合作战指挥部。史密斯是一个优秀的德国人,母亲来自海德堡。在突击部横跨海峡作战过程中,他担任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德语翻译,但这却使他成为资深的高级审讯人员。他很幸运,工作了整整两年,毫发无损。正是因为工作出色,在最后一次作战中得到了帝国勋章。后来,为了击溃德国,情报局和盟军司令部联合组成了综合事务局,史密斯少校被任命为临时的中尉,组建一个小分队,专门负责在德国溃败之时,清除秘密警察和反间谍机关藏匿处。当时,美国战略情报局听说这一消息,坚持要参加这场行动,并要求负责处理美军前线的战区情况。所以到了最后,一共有六支小分队在德国和奥地利行动,他们每个分队配备二十人、一辆带灯的装甲车、六辆吉普车、一辆带无线电的卡车和三辆货车,由盟国远征军最高统率部的英美指挥部联合统率,司令部向他们发送从侦察部队、科学情报调查处以及美国战略情报局得到的情报。史密斯少校成为A部队的二号领军人物,被派遣到蒂罗尔,这个地区由于满是秘密通往意大利及逃出欧洲的通道而闻名遐迩。史密斯告诉邦德,他们在那儿一切顺利,非常潇洒。要不是自己开了两枪,说不定一颗子弹都不费,就能全部活捉。

    邦德漫不经心地说了句:“汉尼斯·奥伯豪尔这个人能让你回忆起点儿什么吗?”

    史密斯少校皱起眉头,做出拼命回忆的样子:“有点记不清了。”室内温度大概有80华氏度,非常凉爽,但是他在轻轻颤抖。

    “我来帮你回忆回忆。就在所有的文件都交由你来审阅的那一天,你住在部队给你安排的蒂芬布伦纳旅馆,要求旅馆给你介绍一个高山向导,并且要非常熟悉基茨比厄尔,旅馆就给你推荐了奥伯豪尔。第二天你向指挥官请了一天假,一早动身去了奥伯豪尔的木屋,把他绑了起来,关到了你的吉普车上。现在想起来了吗?”

    听到那句“我来帮你回忆回忆”,史密斯少校觉得很熟悉。当年在给德国间谍设置陷阱的时候,自己不也常常引用吗?现在他处在被动的位置,他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沉住气。史密斯少校迟疑地摇摇头:“我有点记不清了。”

    “奥伯豪尔是一个花白头发的男人,跛了条腿,会说点儿英语方言,战前是个滑雪教练。”

    史密斯少校眨巴着蓝眼睛,一脸冷酷,看起来很坦率:“抱歉,帮不了你。”

    邦德从他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蓝色皮质笔记本,翻了翻,然后停下来看着史密斯:“那时你随身携带的武器,是韦伯利系列0.45左轮手枪,编号8967362。”

    “确实是把韦伯利,很难操作。希望这些日子里,它要是能从鲁格尔手枪或贝雷塔手枪里吸取点优点就好了。不过我可能对编号的记忆不那么清楚了。”

    “编号肯定是对的。”邦德继续,“我已经在总部核实过了,而且那天你带在了身上,领取单上有你的签字。”

    史密斯少校耸耸肩:“好吧,看来这把枪确实是我的。但是……”他明显有些生气,音调都变了,“你来找我究竟是什么事情?如果我可以问问,你问这些又是什么意思?”

    邦德严肃地看着他,开了口,可此刻的声音一点都不和善:“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史密斯。”他停下来,等待着对方的回应,“好了,我先去花园待十分钟,给你留点时间好好想想,到时直截了当地给我个答案。”他提高音调补充,“如果你愿意老老实实地把这个故事讲出来,一切就容易多了。”

    邦德出了门,径直往花园走去,走到一半转过身:“我想弄清楚这个故事,不过只是时间问题。不妨告诉你,我昨天还和金斯敦姓胡的两兄弟聊了聊。”说完,他就往草坪去了。

    史密斯少校稍微松了口气。目前的状况是在和一个聪明人打交道,那些胡编乱造的故事通通不起作用了。如果这个叫邦德的已经联系了胡氏兄弟,不管是他们当中的哪一个,肯定都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秘密全都泄露了。胡氏兄弟最不愿和政府的人作对,而且,留在他们手里的金砖最多只有六英寸了。

    史密斯少校站起身来走向餐柜,又拿出了白兰地和姜汁酒,混合倒了一杯。现在还有点儿时间,他不妨再过点儿快乐日子!以后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好运眷顾自己了。他回到椅子上,抽起他今天的第二十支香烟。他看看时间,已经指向了十一点三十分,如果能在一小时内摆脱这个家伙,就还有许多日子可以陪伴他的“小不点儿”。他坐下来喝着酒,重新梳理思路。他可以重新编个故事,或长或短,把当时的天气、路边的野花,甚至高山上的松树味都加进去,不过可以稍微短一些,缩减缩减。

    蒂芬布伦纳的大房间有两张床,其中一张备用,散落着灰灰黄黄的文件,这些都由史密斯少校负责。他从这些文件中拿出了一些特别的文件,上面标注着“司令部”或“绝密”。这样的文件不多,绝大部分是关于窃听德国高级官员的秘密报告以及盟军密码。它们自然是A部队的任务,包括食物、炸药、枪支、间谍记录、秘密警察个人资料等等,而史密斯少校在浏览它们时,总能感觉到特别激动的心情。

    那天,他在翻材料时,突然发现在文件堆的最下面有一个单独的信封,上面盖着红色的蜡印,注明“非到危急时刻不得拆封”等字样。他顺手拆开了信封,里面装着一张纸,没有签名,只用红色墨水写了几个字。抬头是“经费”,下面写道:“恺撒山的弗朗奇斯卡娜哨所,往东一百米地下藏有装着两块金砖的弹药箱。”下面附了一张测量金砖的表格。

    史密斯少校看看表格,算算金砖差不多同普通砖块一般大小,他有些傻眼。一个仅仅18克拉的英国金币,价值差不多是两到三镑!这样的金砖可真是充满了血腥味儿的一大笔横财!他突然停下思考,无比冷静,害怕这时有人突然进来发现这个秘密。于是,他的手脚变得异常麻利,把纸连同信封用火柴点燃了,接着又把纸灰倒进厕所。然后,他拿出大比例的奥地利区域军用地图,看了一会儿,把手指点到弗朗奇斯卡娜哨所上。在这个地方,周围荒无人烟,是登山者的临时休憩点,也是恺撒山东边最高峰下面的隐蔽处。有成群成片的巨石,令人惊叹,使得人们对基茨比厄尔的北方地平线望而生畏。那个石堆就在那儿,他用手指轻轻点了点,整个路程差不多十英里,可五小时的山路也绝不是开玩笑的!

    如同邦德刚才描述的,那天早上的四点,史密斯来到奥伯豪尔的木屋逮捕了奥伯豪尔。他告诉哭哭啼啼的家人,他要把奥伯豪尔押带去慕尼黑的审讯大本营。如果奥伯豪尔没有为德国人效过力,等到审讯结束,一星期后就能回家。如果家属因此吵闹滋事,只能给奥伯豪尔制造麻烦。史密斯拒绝说出自己的名字,并且老谋深算,把吉普车的车牌号也遮住了。二十四小时以后,他所在的A部队就要开始行军,在军事管制政府到达基茨比厄尔的同时,这件小事便会完美地隐匿在乱糟糟的接管大环境中。

    奥伯豪尔是个不错的家伙,他不一会儿就从惊吓中恢复了平静。奥伯豪尔在战争开始前就爱好滑雪和登山,当史密斯聊及此类话题时,意料之中,这两个人的关系开始变得亲密。他们沿着恺撒山的山脚向库夫施泰因前进,史密斯开得非常缓慢,他们看到了黎明时分粉红色的霞光,最后,慢慢地变成了一点金色。史密斯对一路景色都啧啧称赞。跟着,他拐进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转过座位,直截了当地对奥伯豪尔说:“奥伯豪尔,在和你的交谈中,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让我打心眼儿里喜欢你。现在,我已经清楚地了解了你,确定你并不会同纳粹合作。现在,我要告诉你接下来我的打算。我们得花点儿时间登上恺撒山,然后送你回到基茨比厄尔,并向我的指挥官报告,说你在慕尼黑被审讯过了,并无任何不良记录。”他咧嘴笑道,“这样,你觉得行吗?”

    面前的男人感激得快要哭出来了,但是他拿着一张纸就能表明自己是个好公民吗?一定能的,因为史密斯少校的签字就可以证明。他向史密斯少校不停地表达自己的感谢。吉普车再次发动,在山间的道路上奔跑起来,他们保持着匀速,穿过一座又一座的带着松木气味的小山包。

    史密斯已经为登山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他穿了一件速干衬衣、短裤和一双结实的橡胶底筒靴,这些都是美国伞兵的装备。他还带上了一把韦伯利系列左轮手枪。对他而言,奥伯豪尔毕竟是敌人,何况到时候,枪一定会发挥作用。奥伯豪尔穿着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和靴子,用来登山有点可惜,不过这并没有让他觉得难过。他告诉史密斯少校,准备的绳索和岩钉并不适合他们在此处攀岩,而且就在他们的垂直上方,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小木屋可以用来歇脚。那地方叫作弗朗奇斯卡娜哨所。

    “确定吗?”史密斯少校问。

    “是的,在那下面有条很小的冰川,非常漂亮。但是有很多裂缝,所以我们得绕着它爬上去。”

    “这样做行吗?”史密斯少校思考着,他看看奥伯豪尔的后脑勺,上面挂满了一颗颗的汗珠,心里想,自己是从充满血腥味的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要干掉这小子,就像弄倒一根树枝那样容易。但是,唯一让自己焦虑的,是怎么把那些东西搬下去。背下去吗?信上说金砖藏在弹药箱中,说不定可以让箱子顺着山坡滚下去。

    在地图上看起来路程一点也不远,可走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当他们到达森林线的地方时,太阳已经出来,让人感觉很热。到处都是岩石和碎石堆,他们弯弯曲曲地行进,橡胶底的鞋踩在上面叽叽嘎嘎地响个不停。有些碎石,在踩动下沿着刚才爬过的小径不停地滚下山,他们更加感觉到悬崖的险峻。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疾速前进。两人满身大汗,裸露上身,汗水流下来,顺着小腿肚子流进靴子。奥伯豪尔虽然跛着一条腿,可速度确实非常快。这时,他们停在山间一条湍急的小溪边,下来喝了点儿水,又擦了擦身子。奥伯豪尔连连称赞史密斯少校壮硕的身材,而少校满脑袋都是他的白日梦,他敷衍地回应着奥伯豪尔,随口说了句“所有的英国士兵都有这样的好身材”,随后,又急着匆匆赶路。

    这时,岩石呈现出光秃秃的形态。史密斯少校清楚地知道,哨所或者说登山者休息的小屋差不多就在上面。攀爬过程中一个小小的立足点就在眼前,这是以前来过的人留下的,还有几枚铁钉被打进了裂缝。他有点庆幸自己找一个好向导的决定,毕竟,要是他自己的话,根本发现不了这条小道。

    有一次,奥伯豪尔抓到一块岩石,想找到支点攀爬。可是,这块石头由于受到至少五年以上的雪冻霜打,根基不稳。奥伯豪尔一使劲,石头趁势翻动,便轰隆隆地滚到山下。幸亏他经验丰富动作快,抓住了旁边的岩石,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当时,史密斯有些犹豫地抓住了奥伯豪尔伸出的手,帮他从一块厚厚的石头上移动到安全地带。刚过来,这块石头也轰隆隆地滚到了山下。不过,这轰隆隆的声音倒让史密斯少校想到了点儿什么。

    “这附近有人住吗?”他看到岩石往山下滚去的时候,问了一句。

    “要到库夫施泰因附近才能见到人。”奥伯豪尔回答,他指着荒无人烟的山尖地带,“这里没有牧草,也没有水源。只有一些登山者来过,而且,自从战争开始后……”他突然就停了下来,不再说了。

    他们绕过了犬牙交错的冰川,现在只有一小段路就要到山顶了。史密斯少校小心翼翼地查看裂缝的宽度及深度。不错,这是个干掉他的好地方!就在他们头顶的上方,差不多一百英尺处,就是山肩遮风避雨的地儿,那是临时休息的残破小木屋,可以在里面睡觉吃东西。史密斯少校量了量斜坡的角度,是的,它正如直线般垂直。好吧,是现在动手还是再等等?他想了想,还是再等等吧,这最后攀爬的路程还得指望奥伯豪尔。

    五个小时后,他们到达了小木屋。史密斯少校说他想要放松放松,便沿着山肩往东边闲逛。实际上,他并没有心思留意奥地利和巴伐利亚的一连串美景,而是仔仔细细地查看了另一边的悬崖。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数着自己的步子,非常精确。就在数到一百二十步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圆锥形的小石堆,样子像是纪念一位受人喜爱的已逝登山者。此时的史密斯少校看见它,恨不得马上把石头全部踢飞,挖出藏在下面的金砖。不过他还是控制下来了,掏出韦伯利左轮手枪,将子弹上膛,斜视枪筒,快速转动了一下,然后就回去了。

    海拔一万多英尺的地方特别冷,奥伯豪尔钻进小木屋,正忙着生起一堆火。史密斯少校收起他眼神里的厌恶。“奥伯豪尔,”他愉快地招呼,“快出来吧,给我介绍一下美丽的景色,这儿真是棒极了。”

    “好的,少校。”奥伯豪尔跟着史密斯出了小木屋。在外面,奥伯豪尔从屁股口袋里掏了点什么出来,史密斯定睛一看,原来是卷成一团的纸。奥伯豪尔打开纸卷,露出一截皱巴巴的硬香肠。他递给少校:“我们把这玩意儿称作‘苏丹特’。”他有些害羞地说,“就是烟熏肉,非常硬,不过滋味还不错。”他笑道,“有点类似狂野的西部电影里人们吃的东西,在电影里叫什么来着?”

    “干肉饼。”少校回答,内心又对奥伯豪尔涌出一股厌恶,“把它留在小木屋吧,我们待会儿回来分享。我们过去看看,能看见因斯布鲁克吗?给我指指在哪边。”

    奥伯豪尔进了小木屋,很快就走了出来。在他们交谈的时候,少校慢慢落到了他的后面。奥伯豪尔边走边谈,不停地指着远方,那里像是教堂的塔尖,也像某处的山顶。

    过了一会儿,两人来到冰川上方凸起的岩石上,史密斯少校突然拔出左轮手枪,站到两英尺外,朝前面的人射出了两颗子弹,只一瞬间,子弹深深地嵌入奥伯豪尔的头骨,毫无失误!死亡之弹!

    奥伯豪尔立刻就死了,他倒下的时候往外一偏,坠下了悬崖。史密斯少校惴惴不安,往外探了探,看见尸体重重地在岩石壁上碰撞了两下,往冰川下掉,但是并没能如预期般掉入大山的裂缝之中,而是掉在了常年积雪的半坡上!“见鬼!”史密斯少校怒吼了一声。

    枪声不停地回荡在山林之间,很久才慢慢消失。史密斯少校又看了一眼雪中模糊的人影,便匆匆离去,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

    他来到圆锥形的小石堆处,开始像个魔鬼一样疯狂工作。少校不停地刨着粗糙笨重的石头,不分青红皂白,往左右两边随便扔。他的双手开始淌血,可丝毫不在意。石堆只有两英尺了,什么东西都还没看见!该死!他弯下腰,继续挖,突然,石堆中露出了一个已经发白的金属箱子的边缘,他高兴得发了狂,是的!就是它!他再搬开一些石块后,整个箱子露了出来!————老纳粹国防军的弹药箱,上面刻着的字母可以证明。史密斯少校高兴地大叫,一屁股坐在尖利的乱石中间,这时才觉得有些累,脑海里不停地闪现一些臆想中的画面:蒙特卡洛度假、豪华的复式小阁楼别墅、卡地亚、香槟、鱼子酱以及一组崭新铁头的高尔夫球棒,等等等等。

    史密斯少校坐在那儿,看着发白的箱子足足有一个小时,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然后他看看表,迅速站了起来。他还得花时间来处理痕迹。箱子的两旁有把手,史密斯少校掂了一下,估计着它的重量。战前,他在苏格兰逮到过一条40磅重的三文鱼,那可是他这辈子扛过的最重的东西了,可这箱子差不多有那条鱼的两倍重。他将箱子从石块中掀起来,一点点移动到旁边的草地上,然后用他的手帕拴住一个把手,笨拙地把它移动到小屋旁。他一屁股坐到门前的石阶上,眼睛没有离开过箱子。他抓过奥伯豪尔的烟熏肉,用自己的牙齿一口撕开,想着如何把这个差不多值5万磅的箱子弄下山,还得马上藏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奥伯豪尔的肉肠是登山者的极品口粮,不仅硬,富含脂肪,还添加了很多的大蒜。很不幸,史密斯少校的牙齿被卡住了,他感觉很不舒服,用一根火柴把它剔了出来,吐到地上。这一刻,高智商的头脑快速运转,他马上仔仔细细在石头缝和草丛间寻找吐出的残余物,拾了起来,一口吞了下去。是的,从现在开始,他已经是一个罪犯了,和抢劫了银行、射杀了保安的罪犯无异。只不过,他是一个犯了罪的警察,要是有一点疏忽,他都得进监狱,再也无法寻欢作乐。所以现在,他不得不背负无休的痛苦,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上天就注定要他承受相应的折磨!但是,从这以后,他会富有和快乐!一想到这,他花时间清除了小木屋里有人来过的痕迹,又把弹药箱推到悬崖边,想把它推下去。他暗暗祈祷,希望箱子翻滚的时候不会落入冰川。

    这只发白的箱子,在空中打了几个滚,砸中了一块凸起的岩石,落到了峭壁上的斜坡,开始颠颠簸簸地蹦了一百多英尺。箱子上的铁钉被震得叮叮当当,四处散落,最后在一堆碎石间停下了。史密斯少校此刻只关注箱子是不是已经打开了,但是他看不清。因为先前自己试图打开,无论怎样都没有成功,而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一切交给这座高山吧!

    他环顾了一下,就开始往悬崖下攀爬。每一次钉岩钉他都异常小心,在把自己全部身体附上去之前,手和脚先不断地试探。对他而言,往下比往上更难,因为他要更加珍重自己的身体。他走向冰川,穿越雪地,往那个黑点移去。即便留下脚印也没有大碍,几天之后,太阳就会融化积雪,到时什么都没有了。他在这里看到了奥伯豪尔的尸体,关于尸体,他在战争中见得多了,血淋淋的断胳膊断腿根本不算什么。史密斯拖着奥伯豪尔残缺的身体丢进了最近的一个极深的裂缝,又小心翼翼地沿着裂缝的边缘,填了无数多的雪,把尸体埋在了里面。直到他对自己的杰作感到满意后,才沿着原先的脚印走回来,继续往斜坡处的弹药箱走去。

    是的,高山帮他打开了弹药箱盖子,箱子中装着用图纸包装的东西,他扯开图纸,两坨厚厚的金属在太阳下闪着金光。每一块上面都有类似的标志————老鹰下面有个圆圈,里面是纳粹党的“卐”字,日期标注为1943年,这是纳粹德国国家银行的标记。史密斯少校满意地点点头,重新用纸把金砖包好,再拿石头把变形的箱盖砸平,扣上去。然后,他解下韦伯利手枪的佩带,系住箱子把手,搭在肩上,拖着身后沉重的负担。

    已经是下午一点了。太阳火辣辣的,照在史密斯少校的身上,他全身已经汗水涟涟。他的双肩由于炙晒变红,脸上也感到疼痛。真是该死!他在冰川流下的一条小溪旁停下,把自己的手帕浸到水中,洗了个脸,覆到前额上,然后喝了几大口,又往前走了。一路上,弹药箱不停地撞脚踝,让他不停地咒骂。不过他又安慰自己,此刻痛苦一下算得了什么?不管怎样,现在是下山,总可以借助斜坡的力量运这只箱子。待会儿到了山下,差不多有一英里的平路,他到时还不得不独自扛上它前行。想到这,史密斯不寒而栗,背上忍不住涌起一阵灼烧的感觉。“噢,好吧。”他告诉自己,“要想成为百万富翁,就得忍常人所不能忍!”

    下到山下,这一刻终于来临了。他先坐在冷杉下的苔藓上歇息了一会儿,脱下速干衣,拿出箱子中的两块金砖放到上面裹住,再把衬衣的袖子卷起来,打成一个尽可能结实的包裹,跟着在边上挖了一个洞,埋了空箱子,然后抓住两只袖管,打成死结,做成简易的吊带圈。他跪下把头伸进去,两只手抓住两边以保护脖子,再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尽可能保持前倾,以避免包裹晃动。他背上的重东西,差不多有自身体重的一半,史密斯喘着粗气,就像一个苦力拖着沉重的步子在林间小道上慢慢地移动。

    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怎么把包裹弄到吉普车上去的。一路上,衣服打成的吊带圈越拉越长,金砖一次次地撞向他的小腿,他不得不停下来重新整理。每一次,他都必须坐下歇一会儿,把头深深地埋进自己的手中,又挺起身来再挪几步。他全神贯注地数自己的脚步,每走一百步就休息一次。一路上,他不停地祈祷,差一点就到了崩溃的边缘。就这样,一点点的,终于到达停吉普车的地方。史密斯瘫倒在车旁,感到自己的体力恢复后,才忙着把金砖埋藏在树林里,又堆了一块石头,保证以后找得到。做完了这些,他又把自己收拾了一番,绕开奥伯豪尔家的木屋,迂回地回到自己的住处。太好了,什么都完成了,史密斯给自己开了一瓶杜松子酒,又吃了一些东西后,爬上床死死地睡了一场大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