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芬·铁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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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兰特对《瑞比的玫瑰》和读小说这种不合适的取乐方式还没完全丧失兴趣。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他收到玛塔寄来的包裹,里面装着更为体面的消遣物,由圣托马斯爵士撰写的史实。

    随书寄来的是一张便笺,在玛塔极其昂贵的信纸上,潦草地写着如下这几行大字:

    没法亲自送上,只能邮寄过来。忙得要命。我让先生去布莱辛顿街那里,结果哪家书店都没有托马斯·莫尔的书,就去了公共图书馆。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想去图书馆。也许因为大家认为那里的书会被翻得很破旧。你看这本干干净净,一点也不旧。你有十四天的时间。听起来像宣判刑期,倒不像暂时借出。但愿你对那驼背的兴趣,能够使你的无聊之刺不那么扎人。希望很快见到你。

    玛塔

    这本书如果有些年头的话,那的确看上去干净崭新。但是看过《瑞比的玫瑰》,再看看这本,格兰特觉得它的印刷实在不吸引人,而且密密麻麻的段落也令人反感。虽然如此,他还是带着兴趣读下去。不管怎么说,莫尔的这本书就是讲理查三世的,里面有“可靠消息”。

    一个小时过后,格兰特从书里回过神来,他有些云里雾里,觉得莫名其妙。倒不是书中的故事让他吃惊,出乎他意料的并不是那些史实,而是托马斯爵士的叙述方式。

    夜里,格兰特有些失眠,躺在那里一直睡不着,脑子里不停地思考,虽然很疲惫,但脑子一直很清醒。与其说他在睡觉,倒不如说是在打盹儿。理查那些最令人憎恶的行为给他留下沉闷的印象和暴风骤雨般的记忆,他不断地翻来覆去,心里焦躁不安。

    这些也就算了。莫尔接着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他与内臣之间的秘密。”读到这里,瞬间使人觉得恶心。书页间散发出一种背地里说三道四和仆人们暗中窥探的气息。读者从自以为是的作者那里读到这句话时,他们的同情心转而倒向了那个彻夜无眠的痛苦的家伙。这个谋杀犯比写他的人似乎有着更高的精神境界。

    这一切都不对劲。

    当格兰特见到目击者在书里讲述的完美故事存在着某些瑕疵时,他会感到不安。这的确使人觉得特别莫名其妙。因诚实、正直而备受尊崇的托马斯·莫尔,受人爱戴了四个世纪,他的个人说法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在莫尔笔下的理查,格兰特想,和护士长心目中的理查差不多。一个敏感能干、邪恶又痛苦的人。“他的内心永远无法平静,永远也找不到安全感。他的眼睛转个不停,常常悄悄地设防,手里总扶着短剑,神情举止都仿佛在表示,他随时准备再次进攻”。

    书中有一幕虽说不上歇斯底里,但也颇具戏剧性,那一幕格兰特在学生时代就记忆深刻,或许每个学生都有印象。在理查加冕之前,塔中议会的情景。

    理查突然攻击黑斯廷男爵,密谋害死护国公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在他身上得到了应验。他荒唐地声称,他萎缩的胳膊是爱德华的妻子和情妇(简·肖尔)使用巫术所致。盛怒之下,他重重地一拳打在桌子上,听到这样的暗号,全副武装的随从冲进议会,逮捕黑斯廷男爵、斯坦利勋爵和伊利主教约翰·莫顿。黑斯廷男爵匆匆逃到院子里,最后还是在最近的一段木头上被砍断首级,临死前只能随便找一个牧师忏悔祷告。一个人可能会一时冲动————出于愤怒、恐惧和报复心理,过后就会感到后悔。

    但理查似乎工于心计。他安排梅厄勋爵的弟弟萧医生,于6月22日在保罗的十字架前发表讲话,文章写道:“坏枝不宜植。”在这里,萧医生宣称,爱德华和乔治都是约克公爵夫人和某个身份不明的男子所生,只有理查是约克公爵夫妇合法的儿子。

    这完全不可能,简直荒谬到极点,格兰特又回过头来重读了一遍。但书上的确是这么写的。理查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竟然用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丑事公开诽谤他的母亲。

    很好,这是托马斯·莫尔爵士说的。如果有谁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必定是托马斯·莫尔。如果有谁知道如何甄选可靠的资料写进故事里,那也必定是托马斯·莫尔,英格兰大法官。托马斯爵士说,对于儿子的中伤诽谤,理查的母亲抱怨不已。不过格兰特心想可以理解。

    而萧医生则万般悔恨,肠子都悔青了,结果“不出数日就变得形销骨立”。

    可能是中风吧,格兰特认为。也难怪。站在伦敦人面前讲那样的故事得需要一些勇气。

    托马斯爵士对塔中王子的说法和亚马孙一样,不过他的版本内容更详细。理查曾暗示伦敦塔的总管罗伯特·布拉肯伯里,说如果王子们消失可能不见得是坏事,但布拉肯伯里没有参与这次行动。所以,理查就等待机会,在加冕仪式后他前去巡视整个英格兰,当抵达沃里克的时候,他派蒂勒尔奔赴伦敦,受命将伦敦塔的钥匙保管一晚上。当天晚上,两个名叫戴顿和福利斯特的暴徒合伙将两个孩子闷死。

    这时,小不点端着格兰特的午餐走进来,并将书从他手里拿开。他从盘子里叉起一块肉馅土豆馅饼送进嘴里时,突然又想起那张属于被告席的脸。忠诚而耐心的小弟弟变成了一个丧失人性的人。

    小不点再次回来拿餐盘时,他说:“你知道理查三世在当时很受欢迎吗?我的意思是指他在当上国王之前。”

    小不点没好气地瞪了画像一眼。

    “依我说,不过是一个伪善之徒罢了。他这人就是圆滑。圆滑。等待着机会。”

    等待什么机会呢?随着她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他心里寻思起来。理查不可能知道,他的哥哥爱德华在四十出头时会猝然离世。他也不可能预见(即便他们儿时曾经一起度过一段非常亲密的时光)乔治不断惹事,直到被剥夺财产和公民权利,两个孩子也因此而失去王位继承权。既然没什么机会可以等待,所谓的“等待机会”似乎也就站不住脚。而那位有着“镀金色”头发的无可挑剔的贤淑佳人,除了任人唯亲这点无可救药外,她算得上一位令人钦佩的王后,她为爱德华生育了一群健康的孩子,其中有两个是男孩。包括乔治和他的儿子女儿在内的所有这些血亲,在理查和王位之间形成一道屏障。不过这个忙于管理北英格兰、征战苏格兰(而且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的人,怎么可能有那份闲心去“耍滑头”?

    究竟是什么让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格兰特伸手去拿《瑞比的玫瑰》,塞西莉·内维尔的这个最小的孩子变得如此恶劣,他想看看佩恩·埃利斯小姐是怎么说的,不过狡猾的作者悄悄地避开了这个话题。

    她希望这是一本喜剧小说,但如果按照事情的逻辑顺序来演变,那么结尾肯定是无可挽回的悲剧。所以作者在最后一章里,让爱德华的长女小伊丽莎白伴随着优美的大调和弦出场,来给故事画上完美的句号。她绕开了伊丽莎白的两个弟弟的悲剧问题,也避谈理查战死沙场。

    所以这本书以宫中舞会的场景来收尾。充满喜悦之情的小伊丽莎白,身穿洁白崭新的晚礼服,戴着最上等的珍珠项链,尽显华美高贵。她穿着舞鞋翩翩起舞,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理查、安妮和塞西莉最孱弱的小儿子特地从米德尔赫姆前来参加盛会。但没有见到乔治和伊莎贝尔。伊莎贝尔早在数年前就默默无闻地去世,在乔治看来没什么好痛惜的。而乔治后来也默默无闻地去世,尽管地位极其卑微,但他独特的乖张执拗使他获得了不朽的名声。

    乔治的一生变幻无常,思想常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每次他的家人都会说:“哦,这简直太可怕了,就连乔治也想不出比这更荒诞离奇的事情。”不过每次乔治都会令他们大跌眼镜,他总能做出惊天之举,这种能力无穷无尽。

    或许从第一次与岳父勾结起来,这种剧变的种子在乔治心里就已经埋下。当时沃里克想让他继承可怜的疯子傀儡国王亨利六世的王位。沃里克让亨利六世重新恢复王位也是冲着他的堂弟爱德华去的。沃里克公爵希望他的女儿成为王后,而乔治想攫取王位,然而,在理查前去兰开斯特军营并与乔治谈话的那一夜,这些全都化为泡影。但对于一个爱好甜食的人来说,刚刚尝到权力的甜头,他已经欲罢不能。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个家族总在设法去阻止乔治出人意料的异常举动或新做出来的违逆之举。

    伊莎贝尔去世的时候,乔治坚信她是被她的侍女毒死的,而他的男婴(1)则是被另外一名侍女所毒杀。爱德华认为此事非同小可,颁布令状,下令在伦敦法庭公开审理此案。结果出人意料的是,乔治在地方法官主持的即决法庭上审讯了这两个侍女,并将她们绞死。爱德华怒不可遏,严厉指责了乔治,并以叛国罪起诉他家里的两个成员。对于此,乔治非但没有领悟其义,反而公开宣称这是合法但不公正的死刑判决,并到处大放厥词,受伤的尊严积压在心底,早已燃成灼灼怒火。

    接着,他想要迎娶欧洲最富有的女继承人,也就是玛格丽特的继女,年轻的勃艮第玛丽。善良的玛格丽特认为让哥哥留在勃艮第当然很好,但爱德华准备支持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利安一世(2)对玛丽的求婚恳求,乔治继续陷入尴尬之中。

    勃艮第阴谋失败后,金雀花家族希望能消停一阵子。不管怎么说,乔治坐拥半数内维尔的土地,也不必为财产或生孩子而结婚。但乔治又有了新的计划,他迎娶了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三世的妹妹玛格丽特。

    终于他的狂妄自大愈演愈烈,先是私底下与外国朝臣进行秘密谈判,后来公开地让兰开斯特议会宣布由他继承亨利六世的王位。正因为如此,他必然要在另一个国家的议会接受审判,而他不会那么容易服从。

    这场审判也因爱德华和乔治两兄弟间没完没了的争执而引人注目,但是,当乔治被剥夺财产和公民权后,一切暂时消停下来。剥夺乔治的身份地位是一回事,这符合大家的意愿,而且势在必行。但执行死刑又是一回事。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而判决却迟迟未能执行,众议院为此提出了质询。结果第二天传出消息,克拉伦斯公爵乔治在伦敦塔去世。

    “溺死在甜葡萄酒桶里。”伦敦人说。伦敦佬形容酒鬼喝酒醉死时就会说这番话。不过,这种死法却使不成器的乔治万世扬名。

    所以,威斯敏斯特的舞会上乔治未能现身,佩恩·埃利斯小姐在最后一章里强调,塞西莉·内维尔不单是儿子们的母亲,她孕育出血统优良的后代,是他们的祖母。

    虽然乔治死的时候可能名誉扫地、众叛亲离,但他的儿子,年轻的沃里克,却是个优秀、完美的男孩,而小玛格丽特年仅十岁就已展现出内维尔家族特有的如花美貌。十七岁的爱德蒙虽战死沙场,看似枉费一条年轻的生命,但其实他从小体弱多病,所以塞西莉本来也没指望他能够长大成人。况且,他留下一个子嗣为他续香火。

    理查二十几岁时仍显得羸弱不堪,但他性格坚韧不拔,像欧石楠的根一样,或许他那外表柔弱的儿子长大后和他一样充满活力,适应性强。至于爱德华,她那身材高大的金发男孩爱德华,他可能属于外表俊美、脑袋空空的那种,脾气过于和蔼而显得有些懒散,但他的两个小儿子和五个女儿都遗传了内维尔家族的性格和美貌。

    身为祖母,塞西莉自豪地看着儿孙满堂,身为英格兰王后,她也可以把他们看作一种保障。保障国王的宝座在约克家族一脉相承、世代相传。

    如果有人在舞会中观看占卜用的水晶球,并告诉塞西莉·内维尔不出四年,不仅是约克家族,甚至就连整个金雀花王朝都将永远消失,她一定会认为那个人疯了,或者有谋反之意。

    不过,佩恩·埃利斯小姐并没有刻意去掩饰,在这场金雀花王朝内维尔家族的派对中,伍德维尔家族的人随处可以见到。

    她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希望看见她的儿媳妇伊丽莎白受到冷落或孤立的样子。这桩与伍德维尔的联姻结果没有大家想象的不幸。伊丽莎白是一位值得钦佩的妻子,虽然带来的副产品不尽如人意。这也在所难免,因为这两个男孩的监护权必须过继给她的长兄。里弗斯(3)除了喜欢炫耀,颇具野心,倒算得上是一个有教养、受人尊敬的人,他们在勒德洛(4)读书的时候他可以照顾他们。但至于其他人————四个兄弟,七个姊妹,还有她与第一任丈夫生的两个儿子,把他们一起带进婚姻市场确实有些队伍庞大。

    孩子们在捉迷藏,笑作一团。大人们则围着晚餐桌而站。塞西莉注视着这一切。安妮丝·伍德维尔嫁给了艾塞克斯伯爵的继承人。埃莉诺·伍德维尔嫁给了肯特伯爵的继承人。玛格丽特·伍德维尔嫁给了阿伦德尔伯爵的继承人。凯瑟琳·伍德维尔嫁给了白金汉公爵。杰凯特·伍德维尔嫁给了斯特兰奇勋爵。玛丽·伍德维尔嫁给了赫伯特勋爵的继承人。约翰·伍德维尔却不光彩地娶了诺福克的遗孀,她的年龄足够做他的祖母了。新鲜血液使古老家族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这是件好事————新鲜血液会一直渗入,可突然潮水般地来自一个特定的源头,那就不是好事了。就像一个国家的政治血液,超过正常的温度,外来的东西很难被吸收,这既不明智也令人抱憾。

    不管怎样,来日方长,涌入的新鲜血液也能被吸收。这个骤然新兴的国家,其权力将不再如此集中,而是变得分散、安定、将不再危险和令人沮丧。爱德华虽然亲切、友好,却也拥有敏锐的常识,他会使这个国家一如近二十年来一样稳定。和她敏锐、懒散、有女人缘的爱德华相比,没人能用如此专横的权力和高明的手段来治理英格兰。

    最终一切都会顺利。

    她刚要起身,加入她们对糖果的讨论中————她们可不会认为她挑剔或不合群,突然间,她的孙女伊丽莎白上气不接下气、笑着从混战中冲到她旁边的座位上来。

    “我年龄太大,不适合玩这种游戏了,”她气喘吁吁地说,“而且会弄坏衣服。您喜欢我的连衣裙吗,奶奶?我甜言蜜语地央求爸爸做的。他说我的那件旧茶色丝缎裙就行。玛格丽特姑妈从勃艮第来看我们时,我穿的那一件。有一个注意女人衣着的爸爸,再糟糕不过了。他对衣橱太过于了解了。您听说法国的太子抛弃我了吗?爸爸在生气,可我很高兴。我朝着圣凯瑟琳教堂方向点了十支蜡烛。那花光了我所有剩下的零用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永远都不想离开英格兰。奶奶,您能替我安排吗?”

    塞西莉微笑着说她会试一试。

    “算命的老安卡列特说我会成为王后。可既然没有王子娶我,我看那是不可能了。”她顿了一下,轻声补充道,“她说会成为英格兰王后,不过我认为她只是有点醉了,她非常喜欢希波克拉斯酒。”

    如果作者不喜欢把煞风景的事情写下来,那么佩恩·埃利斯暗示伊丽莎白的前途是成为亨利七世的妻子,这就有些不大妥当了,更不用说煞了风景。假定她的读者们知道伊丽莎白嫁给第一个都铎王朝的国王,同样假定他们认识到她弟弟们的命案,那么勾起思念的黑暗阴影会笼罩着故事。

    不过整体而言,就他所读的来说,格兰特认为她的故事写得够精彩。

    他甚至改天可能会回过头阅读他跳过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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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乔治的妻子伊莎贝尔于1476年去世,而他们短命的孩子理查(1476年10月6日——1477年1月1日)于2个月后也夭折。————译者注

    (2) 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德文:Maximilian I,1459年3月22日——1519年1月12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1493——1519年),1477年同勃艮第大公大胆的查理独女玛丽(Mary of Burgundy)订婚,获得尼德兰和法国东部边境一带的勃艮第领地。————译者注

    (3) 由英王爱德华四世的岳父理查·伍德维尔开创的一个英国贵族世系称号,两代三人而绝。后来这个称号又给了三个家族。这里指的是里弗斯伯爵第二。————译者注

    (4) 勒德洛位于英格兰中部,蒂姆河边。距什鲁斯伯里(什罗普郡首府)大约30公里,是什罗普郡北部的主要城镇,始建于中世纪(11世纪后期——12世纪初),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勒德洛是一座文化重镇,如今镇上已有500座国家级文物。————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