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决前第一百四十九天

伍尔里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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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

    一千个问题之后,破晓的晨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让屋内看起来有些许不同,尽管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包括里面的人。公寓就像办了通宵派对,烟蒂散落在每个可能的容器,有些根本不是用来盛烟灰的。钴蓝色灯座依旧在那儿,在黎明的光线下,灯光暗淡下去,显得有些奇怪。相片夹依旧在那儿;她的相片倒下来,里面的人已经不在了。

    他们的样子和动作都像极了宿醉的人,外套和马甲脱了下来,衬衫领子也敞着。其中一个在浴室里,用凉水洗漱,你能通过打开的门听到他的洗脸声。另外两个边抽烟,边漫无目的地徘徊。只有亨德森安静地坐着,一晚上都坐在同一个沙发上,感觉自己在这里坐了一辈子,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浴室里的那位,名叫伯吉斯,他走到门口,挤掉头发上滴的水,看似把整个脑袋都泡到水盆里了。“你家的毛巾都在哪儿?”难怪他会纳闷地问亨德森。

    “我自己也总在架子上看不到,”亨德森无奈地承认,“她————我要的时候总会给我,但我至今不知道都挂在哪儿了。”

    探员无助地看了看四周,水都滴在门槛上。“你介意我借用浴帘的一角吗?”

    “不介意。”亨德森说,脸上凝重的表情令人哀伤。

    又开始了,事情总是在让人觉得永远结束的时候,又重新开始。

    “整件事不仅仅是因为两张戏剧票子,为什么你一直让我们那样认为?”

    他抬起头来,起初看错了人。他还习惯于跟谁说话就看着谁的传统礼仪,没想到问话的人压根没有看他。

    “因为就是那样,事实就是如此,我还能说什么?你从来没听说过两个人因为戏剧票吵架吗?但那就是会发生的。”

    另一个人说:“算了吧,亨德森,不要兜圈子了。她是谁?”

    “谁是谁?”

    “噢,不要又开始装傻了,”发问者厌恶地说,“我们凌晨四点就在讨论这个问题了,都过了一个半或者两个小时了。她是谁?”

    亨德森用疲惫的手指抓住头发,头徒劳地低垂着。

    伯吉斯从浴室里出来,把衬衫塞起来,从口袋拿出手表戴上,懒散地看了一眼,又漫无目的地走进门厅。他一定是接起了房间的电话,声音传过来:“现在好了,蒂尔尼。”没人在意,尤其是亨德森,他神情恍惚,眼睛盯着地毯。

    伯吉斯又慢悠悠地走进来,来回踱步好像不知道该做什么,最后停在窗户前,调整遮阳板,让更多光线进来。一只小鸟站在外面的窗台,冲他扭着脑袋好像知道些什么。他说:“过来一下,亨德森。这是种什么鸟?”亨德森并没有动。“过来,快点,要不它飞走了。”仿佛这是世上最重要的事情。

    亨德森起身走过去,站在他身旁,背对着房间。“麻雀。”他简短地回答,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你并不想知道这个。

    “我猜也是。”为了让他继续向前看,伯吉斯接着说,“这里风景很不错。”

    “什么都能看到,鸟和一切。”亨德森苦言道。

    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所有问题都停止了。

    亨德森转过来,停在原地。沙发上坐着一个女孩,就坐在自己刚才坐的地方。她进来没有一点声音,没有开门声,也没有衣服摩擦声。

    三个男人三双眼睛盯着他脸的方式,仿佛要把整层皮撕下来,而他从里面抓住它,固定住。这层脸皮有点僵硬,像硬纸板,但他确保它没有动。

    两人对视着。她很美,是安格鲁-萨克逊人的长相,甚至比真正的安格鲁-萨克逊人更典型。她有着蓝色的眼睛,太妃糖色的直发,刘海梳得整整齐齐,垂在额头上,头发分缝跟男人的一样清晰。一件棕褐色驼绒外套披在她的双肩,空空的袖子搭在两边。她没有戴帽子,手拎一只手提包。女孩很年轻,还在相信爱情和男人的年纪,或者如果她是理想主义者,会一直相信。从她看亨德森的眼神中,你就可以得知了,这双眼睛里简直有火焰在燃烧。

    他抿了抿双唇,微微点了下头,像是对一个关系疏远的泛泛之交,可能记不起名字,也不知在哪儿见过,但又不想怠慢。

    除此之外好像对她没有更大兴趣了。

    伯吉斯肯定在背后悄悄做了手势,突然屋里其他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还没来得及动弹,驼绒外套里的女孩就像子弹一样扑到他怀里,留下外套空空地立在沙发一角,然后缓慢地晃动、瘫软下去。

    他往一侧跳了一步,试图挣脱开。“不要这样,小心点,这就是他们想看到的,他们可能听着每句话呢————”

    “我有什么好怕的。”她抓着他的手臂轻轻摇晃,“你怕什么?怕什么?告诉我!”

    “六个小时了,我都在努力回避你的名字。他们是怎么把你牵扯进来的?怎么听说你的?”他使劲锤打自己的肩膀,“该死的,只要不影响到你,让我干什么都愿意!”

    “但是你有麻烦了,我就愿意和你一起处理。你难道不了解我吗?”

    一个热吻袭来,让他无法回答。之后他说:“你就这样亲了我,都不知道是否————”

    “不,我知道的,”她贴着他的脸,坚持道,“噢,我不可能错到那个程度,没有人会那样。如果错了,我的心应该被送去心理缺陷机构接受治疗。然而我有一颗聪明的心。”

    “那么,替我告诉你的心一切都好,”他悲伤地说,“我不恨玛塞拉,只是没有那么爱她,不能继续跟她在一起了。但我不会杀死她。我不可能杀人的,任何人都不行————”

    她把额头埋在他胸前,有种难以名状的感动。“你需要告诉我吗?当街上的流浪狗走到我俩跟前时,难道我没看到你脸上的表情吗?当拉车的老马站在路边时————噢,没时间说这些了,但你觉得我是为什么爱你呀?你不会认为是因为自己很帅吧?或者很有才华,或者很时髦吗?”他笑着抚摸女孩的秀发,温柔地亲吻着它们,“我爱的,全是你的内在,别人都看不到,除了我。你有太多优点了,把你撑得满满的————但都在里面,只有我一人知道,全归我所有。”

    她最后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泪水。

    “不要这样,”他柔声细语地说,“我不值得。”

    “我有自己的价格表,不要跟我砍价。”她抱怨道,女孩望向那扇被忘得一干二净的门,脸上的光黯淡下来,“他们怎么办?他们认为————”

    “我觉得目前有一半把握,不然不会扣押我这么久————他们是怎么找到你的?”

    “我昨晚回来听到你六点钟的留言,我这人最讨厌不把事情处理完就上床睡觉,于是大概十一点钟时,给你打了电话。那时他们已经在这儿了,并派了一个人跟我谈话,直到现在。”

    “耽误你一个晚上,真是够意思的!”他愤愤不平地说。

    “知道你有麻烦,我也不想睡觉的。”她用手指扫过他脸颊的弧度,“只有一件事情最重要,其他的都无所谓,这个案子一定要澄清,他们必须想办法找到真正的凶手————你告诉了他们什么?”

    “你是说关于我们吗?没有,我努力不把你牵扯进来。”

    “可能这就是问题所在吧,他们感觉到你有所保留。现在我也进来了,所以你觉得把我们的一切告诉他们会不会更好些?我们没有什么可耻的或者好怕的,你越早告诉他们,一切就会越早结束。他们也许已经猜到了,从我的态度看来,我们大错特错了,对————”

    她戛然而止。伯吉斯回到房间,脸上有种如愿以偿的得意表情。其他两个人跟着进来,亨德森甚至捕捉到其中一人使眼色。

    “楼下有辆车可以把你送回家,里奇曼小姐。”

    亨德森上前一步,“听着,可以不让里奇曼小姐参与这件事吗?这不公平,她真的什么也————”

    “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伯吉斯说,“你看起来急需一些提醒,我们才把她带来的————”

    “我会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亨德森一脸严肃地保证,“但你要确保记者不会骚扰她,不会得到她的名字并且大做文章。”

    “你要老老实实说真话。”伯吉斯答应了。

    “我会的。”他转过身,用比之前更温柔的语气说,“你走吧,卡萝尔。睡点觉,不要担心,过一会儿就没事了。”

    她当众吻了他,好像对自己的感情非常自豪。“你会给我打电话的,对吗?事情结束后立刻给我打电话————就今天好吗?”

    伯吉斯送她走出房间,跟外面站岗的警察说:“告诉蒂尔尼,谁也不准靠近这位年轻的小姐。名字不能给,任何问题都不要回答,什么信息也不准透露。”

    “谢谢,”亨德森心存感激地说,“你是个靠得住的人。”

    探员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这句话,坐下来,掏出笔记本,把写得密密麻麻的两三页纸划掉,翻到新的一页。“我们能开始了吗?”他说。

    “开始吧。”亨德森默许道。

    “你说你们吵架了,是这样吗?”

    “是这样。”

    “因为两张戏剧票?是这样吗?”

    “因为两张戏剧票和离婚,是这样的。”

    “你提到离婚了,那时你们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吗?”

    “没有任何感觉,好和不好的都没有,这就叫麻木吧。我在这以前就提过离婚,她知道里奇曼小姐,我告诉她了,我没有要隐藏什么,只是努力和平地解决问题。她拒绝离婚。离婚并不好,我也不想这样,但我想娶里奇曼小姐。我们有试着分开过,但是太难受了,我受不了。有必要说这些吗?”

    “非常有必要。”

    “前天晚上我跟里奇曼小姐谈话,她看到我很为难,就说:‘让我试试,让我跟她谈。’我说不行。她说:‘那你就再试一次,这次用别的办法,跟她讲道理,努力说服她。’结果背道而驰,但我想了新办法。上班时我打电话,在我们常去的餐厅预约了两个位子,然后买了一场剧的两张票,第一排过道的座位。最后我甚至都拒绝了最好朋友告别派队的邀请,他的名字叫杰克·隆巴德,要去南美待几年;这是他乘船出发前最后一次见面机会。即使如此,我还是选择原计划,想要和她好好相处这一晚。

    “我回到家来发现,一切都无济于事。她不打算和解,不喜欢解决问题,一副能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态度。我怒了,大发雷霆,这点我承认。她等到最后一分钟,让我去洗漱换衣服,自己坐在那里大笑。‘你怎么不带她去呢?’她不停地嘲讽我,‘为什么要浪费这十美元呢?’所以我当场在她面前给里奇曼小姐打电话。

    “这次我也没能如愿,她不在家。玛塞拉快笑掉了大牙,她故意这样做的。

    “你知道被嘲笑的感受,自己就像个笨蛋。我气得眼冒金星,吼道:‘我到街上邀请遇到的第一个女孩替你去!第一位卷发穿高跟鞋的女孩,不管她是谁!’然后戴上帽子,摔门而去。”

    他的声音低沉下来,如同一个需要上弦的闹钟。“就是这样。我已经尽力了,将一切都全盘托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其他能说的了。”

    “你离开这里以后,是按刚才提到的原计划行动的吗?”伯吉斯问。

    “是的,但我不是一个人,有人跟我一起。我按跟她讲的做:遇到一个女孩,邀请她同行,她接受了,之后一直跟她在一起,直到我回来前十分钟。”

    “你大概什么时候遇见她的?”

    “离开这里几分钟以后,在第五大道上我找到一家酒吧模样的地方,就在那里遇见她的————”他抬了抬手指,“等下,我记起来了,我可以告诉你见到她的准确时间,因为给她看戏剧票的时候,我们一起看了表,刚好六点十分。”

    伯吉斯用指甲划了一下嘴唇下面。“什么酒吧?”

    “说不上来,当时只记得上面有红色的‘进来’字样。”

    “你能证明六点十分的时候在那里吗?”

    “我刚说了我在的,为什么?为什么这么重要?”

    伯吉斯慢吞吞地说:“我可以吊你胃口,但那样也没意思,直接告诉你吧,你妻子是在六点零八分被杀的,她死的时候手表撞在梳妆台边碎掉了————”他拿起什么读道,“6-08-15。”放下后他继续说,“任何长两条腿的生物,甚至有翅膀,也不可能用一分四十五秒的时间从这里赶到第五大道。你证明你六点十分在那里,这一切就结束了。”

    “但我告诉你了!我看过表。”

    “那不是证据,只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什么算证据呢?”

    “有确证的事实。”

    “但是为什么要在我那边找证据呢?怎么不从这边找?”

    “因为这边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杀的人,你以为我们跟你耗在这里一晚上是为什么?”

    亨德森的手腕无力地垂在膝盖上。“我知道了,”他叹息道,“我知道了。”之后一阵安静,沉默在房间里蔓延。

    终于伯吉斯开口了:“你在酒吧遇见的这位女士可以为时间作证吗?”

    “可以,她和我一起看了表,一定会记得。对,她可以的。”

    “那就好,只要她不是被你所迫,并且答应作证,提供的证词符合要求,问题就解决了。她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们回到见面的酒吧,在那里分开的。”

    “那么她的名字呢?”

    “不知道,我没问,她也没告诉我。”

    “没有名字,也没有昵称吗?你跟她待了六个小时,都叫她什么?”

    “‘你’。”他愁眉不展地答道。

    伯吉斯又拿出笔记本。“好吧,描述下她的长相,我们会发出去,把她找出来的。”

    漫长的等待。

    “可以吗?”最后他说。

    亨德森面如死灰,艰难地吞了吞口水。“上帝呀,我不能!”他终于开始说话,“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她的样子从我记忆中消失了。”他绝望地用手捂住脸,“我昨晚刚回来时应该可以描述,但现在不能了。发生了太多事,玛塞拉太让人震惊————你们一晚上都在向我问话。她像一卷曝光过度的胶卷,彻底消失了,甚至我跟她一起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留意,我满脑子都是自家的破事。”他向探员一个个望去,像在寻求帮助。“她是彻头彻尾的空白!”

    伯吉斯试图为他解围。“慢慢来,努力想想。比如说眼睛?”

    亨德森无力地把握紧的手摊开。

    “不行?好,那么头发。头发是什么样的?什么颜色?”

    他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眶。“也不记得了。一开始觉得是这种颜色,后来又觉得是另外一种,想说另一种的时候,又感觉貌似是第一种。我不知道;一定是介于两者中间的颜色,不棕也不黑。大部分时候她戴一顶帽子。”他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抬起头,“我对帽子的印象最深刻,一顶橘色的帽子,会有用吗?对,橘色,没错。”

    “但是昨晚后她可能就摘下来不戴了,也可能以后六个月再也不会戴着它出现,这样我们该怎么办?你不记得关于她本人的特征吗?”

    亨德森痛苦地揉着太阳穴。

    “她是胖还是瘦?是高还是矮?”伯吉斯提示他。

    亨德森扭动着腰,从一边到另一边,仿佛要从问题里逃出来。“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你不是在耍我们吧?”另一个探员冷冰冰地质问,“只是昨晚,又不是上周或者去年。”

    “我对记人脸向来不在行,就连我在平心静气,没烦恼的时候也一样。噢,我想她有一张脸————”

    “你在开玩笑吧?”那位探员继续他插科打诨的角色,揶揄道。

    他表现得越来越糟,已经开始不假思索地胡说八道了:“她长得像其他女人,我只能说这些————”

    错误酿成了。伯吉斯显然是个慢性子,没有丝毫暴脾气的迹象,也逐渐拉长了脸。他停下笔来,没有把铅笔放回口袋,而是愤怒地扔到对面墙上,仿佛要故意击中某物,然后走过去捡起来,脸气得通红。他穿上自己扔在旁边已久的外套,拉了拉领带。

    “起来吧,伙计们,”他没好气地说,“我们走吧,不早了。”

    他在通往门厅的拱形开口处停下来,面无表情地看了亨德森一眼。“你到底把我们当什么?”他咆哮着,“容易上当的傻瓜吗?你和一个女人,出去待了整整六小时,就在昨晚,然而你却说不出她长什么样子!你和她肩并肩坐在酒吧喝酒,与她一桌之隔在饭店吃菜喝咖啡,坐在她旁边看了三小时戏剧,还和她来回几次坐在同一辆出租车里————但是她的脸在橘色帽子下面变成了一片空白!你觉得我们会信吗?你给我们一个真假不知的人,一个幻影,没有姓名,没有外形,身高、体重、眼睛、头发等统统不知道,还要我们相信你妻子遇害时你在外面而不在家里!你自己都编不下去了吧,十岁儿童都能识破你的谎言。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根本没有这个人,是你自己凭空臆想出来的;另一种可能性大一些,就是你并没有和她出去,而是当晚在人群中看到这样一个人,于是编了故事蒙骗我们。你故意描述不清,我们就画不出画像,无法发现事实!”

    “继续火上浇油吧!”另一个探员喊道,声音像电锯锯着松结,“伯吉斯不常发火,”他的口气中带着些许调侃,“但一旦发火了,就够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我被捕了吗?”斯科特·亨德森被探员们抓着站起来,走向门口。

    伯吉斯没有直接回答,但从他对肩后另一个人下的指令中,可以找到答案。

    “关上台灯,乔,这里很长时间都不会有人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