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是婚礼也是葬礼

杨千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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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王思斯和秦三苗在婚庆公司的安排下,木偶似的走来走去,来到婚礼宴会厅楼上的酒店房间。

    房间布置成新房的样子。红彤彤一片。

    现在北方办婚礼普遍都这么做,省去拉着宾客看新房的环节,直接在酒店房间里拍婚礼视频。

    婚庆公司还很敬业地往墙上挂了王思斯跟连徵的婚纱照。

    有人无意间瞥到墙上的相片,定睛又看看王思斯身边的秦三苗,心想这新郎怎么变帅了?五官上都是帅哥,但是气质却完全不一样了。

    王思斯心里越来越平静。

    从最初的惶恐,痛苦,无措,绝望,到现在的心如止水。

    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她想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境况,能比她现在的所处的更糟糕。

    这时,江星月匆匆奔进来,穿着miumiu衣领亮闪闪的小礼服,漂亮脸蛋上罕见地露出惊慌的神色。

    她穿着恨天高的红底细跟鞋,却是跑上来的。

    “思斯……”江星月深深地看向王思斯,满怀同情地握住她的手臂,“我……我在楼下看到叔叔阿姨了……”

    此时王思斯和秦三苗正在摆拍吃喜面。

    王思斯端着面碗,挑了几根正要喂给秦三苗,一听父母来了,手一抖,一碗面就扣在了秦三苗大腿上。

    秦三苗无声地跳起来,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冲进了洗手间。

    王思斯完全没有留意到他的表情。

    她彻底懵了。

    现在,她终于知道,比方才那境况更糟糕的是什么。

    她可以无视所有宾客,像皇帝的新衣那样骗自己,骗别人,就算每个人心里都知道怎么回事,只要没人当众拆穿就行。

    可是面对自己的父母,她还能怎么演下去呢?

    父母一直反对她跟连徵在一起。

    父亲总说莫欺少年穷,他们反对也不是因为连徵家条件不好。他们从没想过要让王思斯嫁个有钱人。

    高攀的日子未必好过,低就也是一样。

    他们希望王思斯快乐。自由就是快乐。

    但是连徵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不自由。

    他跟原生家庭的羁绊太深了。连家父母不懂得尊重儿子的独立性,他也学不会撇开父母独立生活。

    王思斯的父亲早就看透了这一点。

    “思斯,思斯……怎么办啊?”江星月见她愣神,急忙又抓住她的胳膊晃了晃,“现在是生死关头,你可要挺住啊!”

    王思斯任她摇晃着,并没有泪水落下来。

    眼泪好像一夜之间流尽了。

    她觉得她这辈子再也不会哭了。

    哭有什么用。

    “别怕。”王思斯声音微颤,但却十分低沉,反过来安慰江星月,“亲爱的,你去把我父母带过来吧。”

    “你想好了?坦白从宽?……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叔叔那暴脾气,当众教训你怎么办?”江星月真心为好友考虑,眼珠儿一抓,“要不我去把他们骗走吧?就说你婚礼改地方了!”

    “没事。”王思斯脸色煞白,“纸包不住火,瞒不住的。你把他们带来吧,我有办法。”

    江星月将信将疑,但还是点了点头,依言去了。心里却想,王思斯向来没主意,能有什么办法啊?大概是抱着母亲痛哭一场,或者扑通一下给她爸跪下吧。

    7

    秦三苗从洗手间回来,一张俊脸冷若冰霜,一肚子火,幸好方才那碗面不是很烫,否则烫坏了……哼,王思斯拿什么赔给他。

    秦三苗摔上卫生间的门,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

    可是,当他看见她的脸,却不由愣了一下,又多看了一眼。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她脸上有种坚毅的神情,跟她往常那副懦弱又欠揍的样子很不一样。

    “你们都出去吧。”王思斯扫视整个房间,眼神淡淡的。

    原来当一个人完全冷静下来的时候就会有气场,“新郎留下。”

    围观群众们怔了怔,鱼贯而出。

    王思斯的目光落在秦三苗脸上。

    “这事儿还是算了吧。”她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悲喜,“不用你演新郎了。”

    “……啥?”秦三苗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钱不用退了。买卖不成仁义在,我还是很感谢你的。”

    王思斯说完,提着婚纱从床上跳起来,赤脚站在地上,四下看了看,“你看到她们把鞋子藏哪儿了吗?”

    伴娘把婚鞋藏起来给新郎找,是北方婚礼惯用的环节,婚庆公司拍视频要用到,如果不玩这个他们简直不知道该拍什么。

    “你要去哪儿啊?怎么忽然变得很奇怪?”

    秦三苗眼尖,瞥见12寸高的水晶鞋在窗帘后头,走过去拿在手里,“你穿这个能走路吗?”

    “给我穿上!”王思斯提着婚纱,坐在床边,把白皙的双脚伸向秦三苗。

    秦三苗一愣,他长这么大,还没给女生穿过鞋。

    “快点儿啊!”王思斯有些不耐烦,轻轻踢了他一脚,“我赶时间呢!”

    鬼使神差的,秦三苗竟没再说什么,而是顺从地单膝蹲地,仔细地帮王思斯穿好水晶鞋。

    “你的新郎回来了?”秦三苗以为是正主回心转意了,所以自己这个冒牌的才可以退下,“恭喜你啊。不管怎么说,他既然回来了,就别问为什么,好好在一起吧。”

    毕竟今天是她的大日子。一个女人的婚礼,这辈子能有几次?因此秦三苗还是满怀善意。

    “他就算是回来,我也不会要了。”王思斯已经打定主意,眼睛里像飘过了雪,冰冷而模糊,“我不会再逃避了。我要趁今天,彻底解决这件事,并且跟我的父母和解。”

    也许是秦三苗方才那两句软话,让王思斯生出一种信任感,况且她现在没有别人,孤军奋战。

    王思斯攥住他的手。

    她的手在微微发颤。

    “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是个害怕站在人群中央的人。我站在讲台上说话会紧张,也从来不喜欢抛头露面……我本来连婚礼都不想办,想旅行结婚就算了,但是连徵说要给我一个仪式,说我只要躲在他身后就好……”

    看得出,她在害怕。可是她的眼神又那么平静。

    一个女孩儿,被逼到这个份上,也真是不容易。

    几乎是下意识的,秦三苗回握住她的手。

    ……像是得到了一点力量。

    王思斯的情绪平复了许多,不再是虚张声势,而是从内心深处涌现了一些勇气,“吃完饭再走吧,这应该是你参加过的,最独特的婚礼。”

    王思斯拍了拍秦三苗的手背,提起婚纱站起身,踩着12寸的水晶鞋,健步如飞地走出房间。

    8

    婚礼现场很乱。

    宴会厅出没着不同年龄段和各个阶层的宾客。

    徐雪娇和陈楷两口子在现场帮忙招呼老同学。江星月陪着王思斯的父母,一路插科打诨,心里为她着急,可是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除了没有新郎,这婚礼上的一切都有条不紊。

    王思斯穿着婚纱,独自出现在宴会厅大门口。

    司仪看一眼手表,大步朝她走来,皱了皱眉,压低声音说,“新郎呢?怎么还不就位?刚才我还看见他呢!”

    司仪左右看看,没瞧见方才那个帅新郎,不由有些不耐烦,“再拖,吉时可就要过了!”

    “什么吉时不吉时的,是你着急要赶下一场吧。”王思斯一脸生无可恋,一把抢过司仪手里的话筒。

    “你走吧,这儿没你的事了。”

    司仪懵了。

    “没我事儿了?哎,你还真别跟我较劲,今天没有我,我看你怎么收场!”

    这司仪当这么久,还没见过婚礼当天敢跟他叫板对着干的新娘,没好气地说,“你赶紧把新郎找来,不然我可真走了!”

    他以为王思斯是说气话,伸出手去想把话筒抢回来。

    王思斯手往怀里一躲,顺势转身走了,“我的婚礼不需要新郎。也不需要司仪。你走吧,钱不用退。”

    ……她很久没这么大方了吧。钱啊,这些都是钱。无论是给秦三苗的还是给司仪婚庆的,眼睁睁地都扔掉了。

    ……就像他和她之间的一切。好像做了一场梦。那爱情凭空产生,凭空消失,最后眼睁睁地不见了,却无能为力。

    王思斯一手提着婚纱,一手拿着话筒,踏上舞台,一步一步往婚宴正中走去。

    9

    林尽染在“夜宵”叶笑的陪同下迈出电梯,被平民婚礼现场的嘈杂程度微微震惊了一下。

    现场乱糟糟的,有小孩子跑来跑去,跟他惯常参加的那种贵族式的草坪婚礼,氛围完全不同。

    “夜宵”穿了一件黑色克罗心的卫衣,裤子上印着正反字母“P”的水晶亮片,鞋是限量版最新款的椰子鞋,可是他这身装备在这里却没人认识,也并没有人因此多看他一眼。

    “夜宵”有点儿沮丧。

    林尽染穿的正式些,灰色休闲西装和米色长裤,既显示了应有的尊重,又没有很隆重。他从小到大已经习惯无懈可击,总是在细节上机关算尽,就算出门去趟超市,也必须打扮得体。

    这时一个小孩捧着一杯可乐跑过,一头撞在林尽染的大长腿上……

    整整一纸杯的可乐都洒在了他裤子上。

    林尽染有点儿懵。

    “夜宵”反应快,急忙找来纸巾,胡乱往林尽染裤子上捂。

    “你这小崽子,怎么不看路?”

    “夜宵”咬牙切齿,出手却也不敢重,轻轻给了那小孩一脑勺。

    那小孩皮肤有点儿黑,朝他龇牙扮了个鬼脸,转身跑掉了。

    “这地方档次真不行。”夜宵又抽出一叠纸巾,殷勤地帮林尽染擦裤子,“所以,在这种地方办婚礼的姑娘,也不可能适合你。”

    林尽染不习惯被男生这样摸腿,轻轻推开夜宵,“别擦了,一会儿陪我去买条新裤子。”

    “咱们现在就走吧。这姑娘跟你不可能是一路人。你肯为她浪费时间过来一趟,已经是她前世修来的福分了。”

    “夜宵”一直觉得林尽染很理智,并不是那种一拍脑门什么都做的人,他对那女生应该只是一时兴起。

    这种因为差异太大而造成的新鲜感,他们都曾经历过。因此也明白,这好奇和新鲜很快就会消逝。

    世界上哪有什么灰姑娘。他们都知道自己将来该找什么样的女友。

    林尽染点了点头,裤子上浸着可乐,也觉得有些索然无味,打算跟夜宵离开这儿了。

    这时,一步之遥的喜宴厅里,传来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声。

    “感谢你们来参加我的葬礼。”

    是王思斯的声音。

    声音很轻。

    可是这句话太有力量了。四周马上肃静下来。

    林尽染和夜宵也吃了一惊。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掉转脚步,往喜宴厅的方向折了回去。

    10

    王思斯这辈子最怕站在人群中间,像个靶子一样接受四面八方的众人的目光。

    她原以为,婚礼上她只需要站在连徵身后就好。

    这辈子,她只要站在连徵身后就好。

    出生在这个年代的女人,大部分都有在传统观念,理想,和现实中挣扎的经历。想像过去一样依靠男人,却很快发现——

    这是女人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时代的每一个女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比如爱情,梦想,和尊重……就必须勇往直前,披荆斩棘,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和心痛。

    想躲在男人身后,被呵护保护,不劳而获,根本就是幻想。

    也是到了这一刻,王思斯忽然发现,原来自己竟有这样的本事,不但是个好编剧,还是个好演员。

    她也是有潜力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以后,能够重新开始,更好地生活下去。

    人总是要适应环境的。

    她要跟父母和解,她想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她已经放下爱情,她是为了自己。

    所以,她也可以是个虚伪而现实的人。只是之前她一直被保护的太好,没机会展示这一面而已。

    王思斯的父母原本就不是喜欢抛头露面的人,还跟女儿女婿闹翻了,说好不来参加婚礼的,因此现在只是安静地坐在宾客席上。

    但是他们也察觉到蹊跷,因为婚礼现场乱糟糟的,连徵和他的父母都没有露面。这太反常了。

    直到女儿独自站在台上说出这句话,老两口悬着的心,才真真正正地咯噔一声,随后反而踏实下来。

    王思斯拿着话筒,说出第一句话,内心深处反而真真正正地镇定下来。

    其实当众说话也没有那么难啊。

    再难,会比她眼睁睁望着天花板落泪,无法接受现实的时候更难?

    “谁没失恋过呢。谁没体会过痛彻心扉,恨不能折寿十年让时光倒转……”

    王思斯再开口的时候,整个宴会厅的灯光已经熄灭,是按照婚礼正常进行的设定。

    此时此刻,婚庆公司的人也懵了,他们办过那么多婚礼,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

    “可是一觉醒来,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明白,感情就像单程火车,不可以补票,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一步错,步步错,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

    宾客席上有人拿出手机。

    大家都觉得,这有可能是自己这辈子参加过的,最戏剧化的婚礼。

    是的,所有人都失恋过。

    不管他们来自什么阶层,是什么样的性格,或早或晚,或多或少,也都曾为爱情所伤。

    可是新娘在婚礼上用用这个方式煽情,他们还真的没见过。

    本着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原则,众宾客都屏住呼吸,拿出手机,兴致勃勃地看向王思斯。

    林尽染和“夜宵”站在会场边缘,也被眼前的这一切惊讶到了。

    这个女生看起来平淡无奇……可是每次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都自带背景音乐,浑身是戏。

    林尽染远远看着她,幽淡灯光中她一袭白纱,单薄而无助。

    眼神却比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坚强。

    “我跟新郎已经分手了。直到决定独自站在这里之前……我都不能接受这个现实。我吃不下东西,睡不着觉,脑子里一遍一遍地回想我们经历过的一切……我很自责,我觉得我做错了很多事。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希望这世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让时光倒转,让我们回到从前。”

    王思斯的声音有些沙哑了,一眨眼睛,一串泪水滴落脸颊,把厚厚的新娘妆粉底烫出两条纹路来。

    这一刻,她也不是在演戏了。

    她想真真正正地跟自己和解。

    “可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间所有错过的情侣,谁不想回到最初重新来过?但是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很多事,一生只有一次机会。”

    秦三苗跟王思斯道别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不过他只是因为饿了,想吃完早饭再走。

    看到这一幕,秦三苗觉得,此刻站在台上用力煽情,装可怜博同情的王思斯,眼睛深处尽是冷静,跟他之间接触的那个没主意的傻妞,完全就是两个人了。

    其实人家这也不是装可怜。被失恋,被放鸽子,婚礼上一个人穿白纱唱独角戏,也是真的很可怜。

    ……是她真的被逼急了,还是她根本就是个有着无穷潜力的女人,永远可能会在下一秒,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连徵到底为什么要离开我,但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原来我从未真正了解过他。”

    这一刻想起连徵这个人,王思斯是真的觉得他陌生。

    也许当一段爱情,你以为它已经理所当然变成永恒的时候,就是你要失去它的时候了。

    “我每天都跟他在一起,自以为是地喜欢他,依赖他,却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宴会厅外的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了。

    一个皮肤黝黑,又高又壮的年轻女人,走路带风地冲了进来。

    她的男人不见了。

    其实她始终担心,他放不下那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妖精,会在最后一刻反悔,跑回来跟她结婚过下半辈子。

    11

    连徵带着鸭舌帽,坐在婚礼现场的角落里,沉默而专注地看着王思斯。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他该做什么?又能做什么?他知道自己是个混蛋。

    他辜负了她。

    他把他们幸福的开始,变成她一个人的笑话。

    原来他比她懦弱。他比她更加无法面对现实。

    他今天来,也并不是想吃回头草。他知道他们之间已经再无回头路可走。

    他只是想再看看她。他没想到王思斯会用这种方法处理这个乱摊子。

    此时此刻,婚宴现场的灯光是熄灭着的。这片黑暗让连徵觉得安全。这时他听见王思斯说——

    “我觉得很对不起连徵。我不是一个好爱人。一直以来,我只知道撒娇,索取,让他照顾我,宠爱我……好像他生来就应该那么做似的。我从没有真正为他想过。他内心深处有什么困惑,他最想要的是什么……我竟然都不知道。”

    王思斯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花球揪成花瓣。白色和紫色的花瓣浮着一层暗香,令她一双手看起来更加苍白瘦削。

    连徵胸中一痛。

    他一直觉得,她这双手应该用来看书,打字,弹钢琴,所以他从来不让她做家务。他曾打定主意疼爱她一辈子,可是最终却临阵脱逃,让她陷入这种境地。

    “想通了这些,我终于能跟自己和解。今天,是过去的我的葬礼,也是我与连徵回忆和爱情的葬礼。”

    王思斯将手中的花瓣扬到半空,深深地朝父母所在的方向鞠了一躬。

    “谢谢你们。我会把他忘了重新开始。”

    王思斯弯唇一笑,这几天她瘦了很多。脸颊微微塌陷进去,笑容里带着憔悴和单薄的美感……看得连徵心痛。

    连绵不绝的那种痛。仿佛会随着呼吸起伏,逐渐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王思斯低着头,想走下舞台,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里。

    这一切就这样落幕吧。她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压抑在心底的酸楚才浮现出来。

    她过了今天这一关。可是又怎么样呢?

    这一天原本应该很幸福的。

    ……原本该是幸福的开始,而不是灰烬般的落幕。

    王思斯并没有很恍惚。只是脚下十二寸的高跟鞋却不听使唤,在舞台边缘绊了一下,她已经很多天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整个人轻飘飘的像个风筝,直直往台下栽去。

    几乎是本能地……连徵站起身,冲过去扶住了她。

    这一刻,婚庆公司也反应过来,所有灯光被点亮。

    ……通明的灯光照亮连徵的脸。

    他此刻正攥着王思斯的手臂,把她接在自己怀里。

    王思斯望见他,望见那双熟悉无比,又遥远到天际的眼睛……疑心是自己的幻觉。

    “卧槽!连徵!这特么演电影呢!”江星月忍不住爆了粗口。

    所有认识连徵的人也都惊呆了。包括王思斯的父母。

    ……也包括前来找他那位又黑又壮的年轻女子。

    “短短几天,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连徵怜惜地看着王思斯。这一刻,他把她重新抱在怀里,就像在抱一只受伤的小猫。她似乎比以前更有魔力,让他心动,心痛。

    他忽然发现,自己不可以离开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不想离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