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低血糖也救不了的回忆杀

杨千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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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当一段爱情,你以为它已经理所当然变成永恒的时候,就是你要失去它的时候了。

    1

    蜷缩在地上,头痛欲裂,偏偏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刺痛如百爪挠心。

    王思斯忽然想到,自己多年以前是不吃早饭的,可是自从跟连徵在一起,他每天都会给她准备早饭。

    很多事,不知不觉养成了习惯。就算心里不想去想,身体上却骗不了自己。

    比如她今天没吃早饭,整个人就轻飘飘的。原来失去一个人……

    从来都不仅仅是失去一个人而已。

    “你没事吧?”秦三苗走过来扶起王思斯。

    “有糖么?”她虚弱的问,“我血糖低。”

    平时看电视剧她喜欢开弹幕,弹幕管这个叫“回忆杀”。

    连徵曾经待她那么好,多年来已成习惯。

    “渴了你就喝点水,想吐的话去厕所,吐我沙发上你可赔不起。在我家,你最好像个透明人,别给我添麻烦。”

    他剥了一颗巧克力,放到她嘴里,然后把她抱到沙发上。

    “我得洗澡换衣服了,你自己躺一会儿吧。”

    然后秦三苗就无视她了。

    他自己生活惯了,习惯性地把苹果手机插在音箱上,软件里的歌单是随机的,杜比音响音效很好,第一首就是女生版的《晴天》。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王思斯吃了巧克力后,觉得自己活过来了。但还是不想动,手脚无力地瘫在秦三苗家的真皮沙发上。

    ……四肢百骸都是软的,偏偏脑海深处是清醒的。

    她想起连徵追她的时候,为了拿到她喜欢的作家的签名,考试只答了二十分钟,就交卷跑去书店排队了。

    连徵真是聪明。那门课挂科率那么高,偏偏他还拿了高分。当时她感动得不行,也对他崇拜得不能自已。

    2

    王思斯从低血糖的眩晕感中缓过来,挣扎着从沙发上站起来。

    秦三苗正好披着浴袍从客厅里路过。

    “哟,林黛玉醒了。”

    他瞥她一眼,脖子上的水珠还没干,“桌子上有袋巧克力,你都拿着吧,别再晕大街上。”

    “谢了。”王思斯从沙发上跳下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先他一步抢进卫生间。

    秦三苗被她撞了一下,倚着卫生间的门框,看她开了凉水,狠狠拍着自己的脸。

    她的眼睛又红又肿,很明显是刚刚哭过。

    “干嘛?苦肉计啊?”秦三苗抱着肩膀,浴袍领口处露出性感的锁骨,“男人最怕你这种女的了,一言不合就掉眼泪,还没事就发飙,一点儿理智都没有,怪不得会被男朋友甩……”

    秦三苗向来刻薄。

    王思斯看也没看他,直勾勾望着镜子,眼眶又红了。

    ……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珠子似的滚落,滴在衣服上,缓缓渗透进布料的纹理。

    “不是男朋友。是未婚夫。”王思斯的声音淡淡的,用凉水胡乱又抹了把脸,转身便走。

    秦三苗低头看她,拦住她的去路,弯起唇角,似笑非笑。

    “就这么走了?连句再见都没有?”

    “放心,你的事我不会跟别人讲。”王思斯赶时间,试图绕开秦三苗。

    可是她往左,他也往左。

    她往右,秦三苗也往右。

    “你干什么?!”

    王思斯觉得自己真是烦死这个长得好看却表情刻薄的男人了,“不会是我在你这里住了一晚,你就想勒索我吧?”

    “你可真看得起我。”秦三苗弯起唇角,他笑起来的样子不知道哪里有点儿像刚出道时的陈冠希,“给你打个八折,一万块吧。”

    秦三苗拿出手机,点出支付宝的二维码。

    “来,支付宝转账吧。”他帮王思斯拨了拨额前凌乱的发丝,“我陪你去参加婚礼。”

    3

    秦三苗高挑瘦削,穿了新郎的白西装,真真英气逼人。

    连给王思斯跟妆的女化妆师都忍不住偷偷瞟他好几眼,心道她隐约记得这女生是逆袭那伙儿的,新郎很帅,可是没想到有这么帅。

    秦三苗对着镜子,把领子弄得跟鼻梁一样笔挺,“就我这个颜值,往那儿一站,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假的了吧。”

    秦三苗侧头瞧一眼王思斯,“否则就凭你,能找到我这样的新郎?我又不瞎。”

    化妆师有点蒙,手里的烫发棒顿了顿。

    王思斯瞪一眼秦三苗,刚想说什么,这时哎呦一声,脑门被烫的通红。

    “对不起对不起……”

    化妆师急忙道歉。

    王思斯把这笔账也算在秦三苗头上,“让你干嘛你就干嘛,废话这么多,你收了我的钱,今天就得听我的!”

    秦三苗看一眼她烫红的额头,和新娘妆也掩盖不住憔悴的脸,弯了弯唇角,“好吧,我就好好给你撑个场面。但是新郎的朋友,你打算怎么办?”

    她跟连徵的婚礼,当然有一半宾客是奔连徵来的。

    王思斯照着镜子,拨弄刘海,遮住额头那块烫红,“放心吧,这理由我早就想好了。”

    秦三苗忽然有点好奇。

    “我就说连徵整容了。”

    王思斯轻描淡写的说。

    也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假傻。秦三苗翻了个白眼,忽然不想再跟她说话了。

    4

    王思斯的婚礼终于要开始了。

    她订的是便宜的婚庆公司,可是工作人员也都按时到位了。王思斯穿着婚纱,眼看着宾客们越来越多,心里反而越来越平静了。

    秦三苗自是轻松,瞧着会场上开始聚拢的宾客,撇了撇嘴,“你老公家是农村的吧?还是你是农村的?怎么有这么土的客人啊。”

    王思斯望着来来往往的,戴金耳环和金项链,穿红戴绿的老太太们,淡淡地说,“就你洋气。人家那叫喜庆复古。”

    “还行,知道还嘴,说明智商还在线。”秦三苗往后一靠,陷进椅子里,好整以暇地看着王思斯,“你紧不紧张?一会儿婚礼就开始了!要是我被人当众认出是假新郎怎么办?我这么帅。”

    王思斯此时此刻心乱如麻。

    连徵的朋友和同事自然能一眼认出秦三苗是假的,只能寄希望于他们不会多事,不会有人当众点破。

    再就是他们共同的大学同学。除了寝室那几个,剩下的还都蒙在鼓里。

    不过她已经想好该怎么说了。

    婚礼之前,她要当众告诉所有人,她已经跟连徵分手了,是她甩他的。她现在要嫁的人是秦三苗。

    其实有什么好怕的呢?来参加婚礼的有哪个没失恋过?

    王思斯有些虚张声势地想。

    哪一段感情不是以无以伦比的美好开始,又以不同的悲伤结束。

    大家都懂的。

    5

    林尽染自诩是一个有品位的富二代,从来都不肯去健身房的。

    他不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流汗,疲惫,咬紧牙关死撑的样子。

    所以他从国外留学回来以后,就张罗把家里重新装修,特意弄了好大一间健身房。

    林尽染的爸爸是穷苦出身,对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十分不屑,但是奈何林尽染的妈妈家世显赫,世代富贵,对林尽染这种重视生活质量的行为十分支持,还特意给拨了一笔专款。这种情况下,林爸就只好叹口气闭嘴了,家里一向是林夫人说的算。

    接到二代圈里狐朋狗友夜宵电话的时候,林尽染正在私人教练的陪同下做平板撑。

    无氧运动就是这样,越到后面,就越痛苦的要死掉了,所以只有坚持下来的人,才能得到六块腹肌的完美身材和女人的倾慕。

    林尽染没接电话,保持着平板撑的姿势,汗水顺着额头雨滴似的落在瑜伽垫上。

    “时间到了,林少。”

    私人教练看着毅力过人的林尽染,打从心眼里觉得,林家要不是这么有钱,林尽染一定能成为一个同行里顶尖的健身教练。

    林尽染筋疲力尽,仰头躺在地上,调整呼吸,让自己听起来不那么累,划开“夜宵”打来的电话。

    “林少,你让宝宝找的那个妞,宝宝找到了。”

    “……嗯。”

    林尽染用了两秒钟才想起来这事。不过一面之缘,他对她感兴趣,但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

    “嘿,你猜怎么着?那女的今天结婚啊!”

    林尽染一愣,反而猛一翻身从地上坐了起来,皱了皱眉,觉得有点儿神奇,“不会吧,这么dramatic(戏剧性)?她真的今天结婚?”

    “嗨,我夜宵的消息还能有错?不过呢,更dramatic的是,这姑娘的新郎反悔了,她今天要被当众放鸽子啦!”

    林尽染又愣了一下。

    看来这姑娘身上自带背景音乐……浑身是戏。

    “她在哪儿结婚啊?咱们看看去?”

    林尽染站起身,穿过四面墙井井有条又充实满溢的衣帽间,走进最里面的浴室。

    电话那端传来“夜宵”受宠若惊的回答。

    “行啊,你不用开车了,我去接你。”

    “夜宵”挂断电话,美滋滋地打个响指。

    能跟林少单独出去的机会可不多啊,把他陪好了,将来沾他母亲蒋家的光,多几条人脉还不指日可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