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砚

潘伯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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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写字的人都爱砚、爱笔、爱纸和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很多人却爱砚及墨与纸成癖,轻重往往倒置了。

    远的如宋朝人爱墨爱纸故事很多,姑不具论。只就较近代爱砚故事来说,清乾嘉时纪昀(晓岚)及刘墉(石庵)爱砚是著名的。他们贪多务得,互相夸耀。又如焦循(里堂),虽非书家,却也同有砚癖。晚清翁同龢(叔平)好砚。他的砚都放在竹榻下,犹如城垣。夏天他就在榻上睡,借石气以取凉。

    实际说来,一个写字的人不但不需要砚多,甚至不需砚好。普通砚台一块决不致委屈了一个大书家。当然太粗的砚石,磨墨不细,写出字来,笔画无光彩,是要不得的。苏东坡所说“吾有一手而有二砚”的警语,足可玩味。总之,写字人要将字写好,不太坏的砚尽可满意。

    关于品评砚石的著作很多。现在一般习惯总以端石与歙石并称,而端石尤贵。其间又有注重石质与注重刻工的不同,有些人还注意收藏款识。当然实用方面还是以石质好些的歙砚为优。除端歙二处之外,许多地方的砚石都很好,如青州、如洮河、如苏州支硎山石质作砚,皆不低下。米芾曾经提到归州(今宜昌)石砚,说(石纹)有大海风涛的形状。这种砚石今日几乎已成绝响。我曾经看到一方,果然很有趣。米芾谈砚,有一点是非常实际的。他说砚石为墨所磨容易疲滑,便不发墨了。疲滑了的砚石,磨处必然看得出有一层贼光,以手指按时觉得甚滑。这样的砚石磨了半天,还是一摊淡水无甚黑色,往往写字的兴致为之冰消瓦解!在这端石中尤其易遇。凡遇此病,可以头发一小团加少许清水,指按而磨。头发虽不必过长,却也不要太短,总要长得可以搓成一小团子方可应用。按发磨砚,则渐渐磨出一些浑而白的汁来,头发则断成二三分长的小段。然后以清水涤之,必然贼光尽去,下墨畅适。此是秘要诀窍。

    写字的人对于砚台,最要勤洗。笔与砚二者皆好洁,每用后洗净,方能显光彩。明人王铎总是以一日专心临古,一日专写应酬屏卷之类。这样隔日更替,需要的墨量自不相同,可以多用一二砚台或墨海之类,以期适应。砚不洗则砚中墨胶沉浮凝固不一,必然使得墨色黯无光彩。